國內

涉殺害男嬰藏屍冰箱 保姆1.8萬元保外

(吉隆坡13日訊)早前涉嫌殺害5個月大男嬰並將其屍體藏在冰箱的33歲女保姆,在被扣留15天后,今早被警方帶往士拉央地庭面控;惟她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8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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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諾阿琪拉共面對兩項控狀,首控狀指她於2018年7月3日,介於傍晚6時20分至6時50分,在納哥達花園住家內,身為男童阿當拉古雅(5個月大)的保姆,卻加害他導致其頭部受傷,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條文。

她若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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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控狀則指被告在上述時間及地點,匿藏男童阿當拉古雅的屍體,蓄意毀滅犯罪證據,抵觸刑事法令201項條文(使犯罪的證據消失及提供虛假情報以掩護犯罪者)。若罪成,須判處最高3年監禁,並可另加罰款。

主控官阿綸佐蒂副檢察司要求地庭法官莎菲菈不要讓被告保釋外出,因有關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及引起外界極大關注。

她表示,若法庭允許被告保釋,除了最高保釋金,也應多設附加條件,即要求被告定時向附近警局報到,及不可騷擾任何證人。

有3歲殘障養子

被告辯護律師莫哈末利祖安則提到,未婚的被告有一名3歲殘障養子,現在養子也已交由他人照顧,被告在當起全職保姆前曾擔任廚師。

他說,被告現在因此事失去工作,她自被扣留後,此前所照顧的孩子都被他們的父母帶回家,不再交由她照料。

他補充,被告父母都已退休,並面對健康問題,如心臟病和血壓高,一直以來皆由被告負責照料,盼法庭可考量被告家庭的經濟狀況,減低其保釋金額。被告的另一辯護律師為迪納絲。

法庭最終同意被告在1名擔保人下,以1萬8000令吉保外候審,并諭令被告每月的1日和15日須到住家附近警局報到,期間不可騷擾證人。此案件也擇定在8月13日過堂。

此宗轟動全國的命案於本月3日(週六)晚上10時30分左右,在峇都口急納哥達花園被揭發,當時小死者的母親前往接孩子時,保姆卻謊稱孩子已被其父親接走,結果一度引發有人假冒孩子父親拐童事件。

惟警方在接獲投報後,發現保姆的口供可疑,結果上門調查後,在保姆住家的冰箱發現小死者的遺體,屍體被裝在環保袋並存放在冰箱內。

保姆的女屋友證實與命案無關後,已獲警方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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