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在神壇砍傷師弟案 被告送精神科觀察

(太平12日訊)在神壇砍傷同門師弟的男子今日被控企圖自殺及嚴重傷人2項控狀,雖然每項控狀獲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審,但法官喻令被告必需送往醫院精神科觀察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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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炳全(33歲)被帶往法庭時精神良好,儘管未見家人在場,當他見到老師父及多位友人時感到開心,也表示往后會好好反省,同時會按時服藥控制病情。

首控狀指被告於今年7月2日凌晨3時30分,在后廊加美花園C一住家,蓄意以巴冷刀嚴重致傷新加坡籍吳民達,導致對方的左腳及雙手受傷,觸犯刑事法典326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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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控狀則指被告在同樣日間及地點,企圖自殺而觸犯刑事條文309條文。嚴重傷人一旦罪成,最高刑罰20年及罰款兩者兼施,而企圖自殺可判處最高一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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