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不是鎗手

“你知道記者的工作是甚麼嗎?”

10年前我加入《光明日報》大家庭時,採訪主任曾問我這道問題。他給予我的答案很簡單,也很鮮明──記者,就是記錄事件發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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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報導一項事件時,是不能加入個人感情和隱瞞事實的真相,以避免歪曲事實,或誤導讀者,或污蔑他人等事件發生。如果記者的背景“乾乾淨淨”,那就最好不過了。

所以說,記者是不能被人套上標籤。不然,下場就會像私會黨的人,就算洗手做慈善、辦教育、為華社,在警局裡還是留有他過去犯案纍纍的檔案,而政治部更會不時派人監視他的舉動,確保他離世前都是善良的人。

因為如此,那些寫政治新聞的記者,最怕被人套上鎗手的標籤了。這意味著,這位記者在新聞上,總是偏向某政黨或協助打擊敵對黨。

鎗手一詞,在政界是最不受歡迎。但政治人物卻對他們又愛又悢。這主要是他們都沒有政治背景。只要有錢,他們就可以從君子變小人,或者變成一條哈巴狗為人賣命,也在所不辭。最近有位遊說民聯議員跳槽的記者,就是最好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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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請神容易送神難。許多報館在聘請新記者時,都會小心翼翼處理,以免引狼入室,把政黨的臥底安插在報館工作,為社會帶來禍害。

如果報館派上一名擁有民政黨身份的記者採訪馬華特大,試問翁詩傑能不害怕他會把馬華的機密黨務泄露出去嗎?譬如檳首長林冠英,他也不喜歡某報記者採訪他們的官方節目。因為每次新聞出爐後,他的談話總是被有關記者歪曲,然後又被敵對政黨大作文章。

或許如此,現在的政黨就特別流行閉門會議,以免擁有政黨背景或有心機的記者來採訪他們的節目。

話說回來,被貼上標籤的記者,下場就會和許多政治人物一樣,不是洗不掉涉及命案的嫌疑,就是擺脫不了被控雞姦的命運。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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