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理想署理人選‧納茲里支持慕尤丁

(吉隆坡)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認為,現任巫統副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競選署理主席職,並與候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搭治理國家的理想人選。

他是在接受《星報》的訪問中,從言談中透露出他看好或傾向於“支持”具有能力的慕尤丁競選署理主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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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茲里指出,隨著納吉當選黨主席,並準備出任首相,他需要的是一名擁有經驗又給予支持,同時還能夠給予公眾信心的人擔任其副手。

他表示,納吉─慕尤丁便是一對能夠給予人們信心的組合,“而這也是我所要的。”

巫統將於3月26日舉行中央改選,兩名現任副主席──慕尤丁和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和巫統宣傳主席丹斯里莫哈末泰益,同時競選署理主席職。

詢及他為何不提及另外兩名署理主席職候選人時,納茲里的答覆是:“他不支持他們,並不基於個人原因,而是實在及實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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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首相是首相的接班人,因此,我們不能排除首相萬一發生任何事,以致必須由副首相接棒的可能。要由莫哈末阿里和莫哈末泰益接任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不是國會議員,所以不合憲法。”

納茲里也不認為讓莫哈末阿里和莫哈末泰益通過補選來當上國會議員,是個可行的方法。

“這只會製造無謂的混亂。更何況,試問他們有何出任老二的經驗?”

“作為內閣部長,我不曾見過莫哈末阿里在內閣。當他還在中央政府時,他也只是一名副部長。所以,當他在內閣裡頭還是一名新人時,他要如何獲得其他巫統部長的尊敬?巫統內閣成員當中不少都比莫哈末阿里資深,他應該如何去贏得他們的尊敬?所以,這是現實問題。”

至於莫哈末泰益,納茲里形容“他只是一名資淺部長,如果他當上副首相,他要如何去贏取尊敬?”

他指出,不只是巫統,他甚至難以贏得其他國陣成員黨部長,甚至沙巴最小的成員黨部長拿督柏納東博的尊敬。

“不過,慕尤丁擁有23年的經驗,基於實際理由,我是不會支持另外兩名候選人。”

“我是內閣裡頭的資深部長,如果這兩人進入內閣,還只是我的學弟。這不是個人喜歡或不喜歡的問題,完全是現實問題。”

老二三角戰

抵觸“傳統”

納茲里坦誠,巫統署理主席職出現三角戰是個不應該發生的不幸事件,因為它抵觸了“傳統”。

他指出,按照傳統,首相或巫統主席逝世或中途辭職時,新任首相可以無需通過黨選來確定副首相人選,那麼當黨選到來時,在既成事實下,副首相就理所當然出任署理主席。

“這就好像拿督斯里納吉、拿督斯里阿都拉和敦馬哈迪的情況一樣,他們都是先成為副首相,然後再出任巫統署理主席。

“這是個非常好的傳統,既然署理主席這個黨內第二號人物,有朝一日將成為一號人物,就不應該出現競爭。”

詢及巫統裡頭是否有其他出任署理主席職的人選時,納茲里不諱言,是有這樣的人選。

他表示,拿督斯里萊士雅丁就是其中一人,不過,他知道署理主席職太過重要了。拿督斯里賽哈密也是抱著同樣看法。

“雖然他們都有能力,但他們都選擇競選副主席職。”

“巫統不是沒有能人,只不過他們都是有思想的巫統黨員,所以不希望見到(署理主席職)有競選。”

問他給予出席今年巫統大會代表的勸告時,納茲里說,“就如(前巫統署理主席兼前副首相)敦慕沙希淡所說,我的勸告也是你所做的一切,你所投的票,你不能只是想到巫統要的是甚麼,還得想到人民要的是甚麼。”

他指出,這是因為巫統相等於政府,所以,不能只依據巫統想要的作為投選一名候選人的標準。

“我們必須選出公眾所要,又對他具有信心的人。”

肩負反貪委會法案

決不競逐黨職

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他不欲在今年巫統黨選競逐任何黨職,是因為他肩負提交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案到國會的重任,而這也涉及誠信問題。

“如果我參與我預見可能出現金錢政治的黨職競選,我怎可以提交法案到國會?”

“雖然我可能沒有涉及賄賂,可是我的參與一個出現大量金錢政治的競選,必須會受到其他人的競選。”

“這完全是誠信問題。如果我要讓人們對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有信心,身為負責反貪污事務部長的我,就不能夠做任何會讓人質疑我的誠信的事。”

“如果我也參與涉及大量金錢政治的黨職競選,我要如何在國會回答國會議員提出巫統黨內金錢政治的問題?他們將會沒有信心。”

所以,納茲里強調,當政府在全力打擊貪污,包括巫統黨內的金錢政治問題時,他就不可以做任何足以令起人們質疑的事。

納茲里說,對他而言,一名部長沒有必要在黨內持有重要黨職,因為部長職可比黨職更重要。

“擁有黨職,不能讓你為公眾作出貢獻,但部長卻可以。”

秘密進行難查

金錢政治仍猖獗

納茲里坦承,巫統內的金錢政治依然猖獗,只不過都是秘密地進行,這也為何總是聽到有金錢交易,卻總是找不到證據。

他指出,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將深入調查所接獲的巫統黨員投訴,但正如委員會主席(阿末賽益)所說,投報是接了很多,可都沒有足夠的證據。

“就如我所說,一切都在秘密地進行,沒有人會張揚。”

納茲里認為,巫統黨員對反貪污委員會的金錢政治投報增加是有兩原因的,一是可能對黨內的金錢政治問題感到不滿,對黨沒有採取行動覺得氣餒。

因此,他指出,當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令通過後,巫統黨員認為他們可以可以直接通過反貪污委員會來採取行動。

“事實上,如果巫統紀律局都無可奈何的投報,反貪污委員會也難以多大作為。”

至於第二個原因,納茲里說,巫統黨員向反貪污委員會投報金錢政治問題,是因為他們認為,即使在黨內的投報不成功,還有第二次機會。

納茲里說,隨著反貪污委員會的成立,過去法令不視為貪污的投報,如通過給予代表好處來影響黨選成績,在新的法令下就可以展開調查。

“如果我沒有給予金錢而贏得黨選,但卻於6個月後安排代表去度假,這可被視為貪污。反貪污委員會擁有權力調查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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