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拉菲茲將向總檢署陳情 促撤誹謗朝聖局控狀

(吉隆坡27日訊)公正黨副主席拉菲茲將向總檢察署陳情,要求控方撤回他被控刑事誹謗朝圣基金局的控狀。拉菲茲的代表律師聶查理指出,辯方將盡快呈上陳情書,以要求檢署重新研究并撤回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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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案件過堂時,向推事告知此事。

法庭擇定控辨雙方于7月30日提呈書面陳詞,以及在8月20日裁決被告的表明罪名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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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自今年1月4日開審以來,法庭已聆听3名控方證人的供詞。

也是前班登國會議員的拉菲茲被指在他的臉書賬號,上載一篇志期2016年2月9日的誹謗性文章,破坏朝圣局的聲譽。

控狀指出,被告于同年2月18日早上9時在敦拉薩路的朝圣基金局大廈18樓犯罪,抵触刑事法典500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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