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拿不到公積金退休金 47前僱員告PLUS大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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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0日訊)47名遭收納入南北大道公司(PLUS)的大馬大道局(LLM)前僱員入稟高庭,起訴南北大道公司和大道局涉嫌欺騙,拒絕支付他們公積金和退休金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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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介於50至59歲,是於4月30日入稟高庭,並在訴訟中把大道局和南北大道公司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他們在訴訟中表示,他們是在南北大道私營化計劃下被收納入南北大道公司,其中33人在入稟訴訟之前仍在南北大道公司上班,其餘已屆退休年齡。
他們說,他們於1988年接獲指示辭去大道局的工作,沒有選擇下被迫接受南北大道公司新工作的獻議,卻對新工作的合約詳情與條件一無所知。
他們表示,當時大道局聲稱一切福利及權益將獲得保障,甚至待遇會變得更好,不恰當的影響和欺騙他們簽署同意書,最終大道局沒有遵守承諾,導致他們的員工福利遭到剝削,包括公積金和退休金,以及應得的各種津貼。
他們指出,南北大道公司拒絕為他們繳付公積金和支付退休金的舉止,已違反1991年僱員公積金局法令47(1)及47(2)條文,且違反了公司應履行的法定責任。
他們希望通過法律管道,強制大道局和南北大道公司履行30年前的承諾,支付所應獲得的一切公積金或退休金。(T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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