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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手承認誤殺高褔英 下月23日下判

(亞羅士打23日訊)涉嫌於今年大年初十入屋劫殺71歲老婦高褔英的前馬來搖滾樂團吉他手,今早被押往米都第四地庭面對誤殺罪名提控,被告當場俯首認罪,但表示今天承受不了聽取判決,要求法庭另外擇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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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法官娜芝娃基於法庭目前尚需等候完整法醫的報告,所以將此案擇定於5月23日下判。

根據控狀,44歲被告依斯邁阿都拉被指於2018年2月25日,下午2時至6時之間,在米都馬來西亞園內某間民宅內,誤殺致死71歲高福英,牴觸刑事法典304(a)誤殺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將判處監禁最高可達30年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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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通譯員宣讀完控狀後被告當場認罪,但突然向法官娜芝娃求情說:“我擔心承受不了聽取判決,要求法官今天暫別下判。”

此案主控官為力哈副檢察司,死者家屬也聘請許日昇律師作為旁聽律師。

依據案情,死者高福英在事發下午獨自在住家時,慘遭凶狠匪徒入屋行兇,額頭被打至頭破血流,更被兇徒以護腳帶、褲帶和毛巾4層緊緊打死結勒頸奪命。

據了解,被告曾是80年代本地著名馬來搖滾樂團吉他手,他在2013年1月29日因打劫一名印尼籍女傭,被吉隆坡安邦法庭法官宣判入獄4年和鞭笞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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