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8日訊)保安員4年前販毒超過1公斤大麻案件,高庭司法專員今日基於辯方無法挑起控方證據中疑點,宣判被告販毒罪名成立。雖然國會通過的危險毒品(修正)法案已生效,但被告還是難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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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被告旺瑪茲里被控於2014年5月11日凌晨1時30分,在公巴甘榜蘇祿一間屋子販毒,即1公斤447.54克的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39B(2)條文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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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8日訊)保安員4年前販毒超過1公斤大麻案件,高庭司法專員今日基於辯方無法挑起控方證據中疑點,宣判被告販毒罪名成立。雖然國會通過的危險毒品(修正)法案已生效,但被告還是難逃死刑。
40歲被告旺瑪茲里被控於2014年5月11日凌晨1時30分,在公巴甘榜蘇祿一間屋子販毒,即1公斤447.54克的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a)條文,可在相同法令39B(2)條文下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