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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求復合被拒 與前妻男友爭執中鎗亡

(怡保16日訊)4月7日在霹靂州宜力發生的巫裔男子中3槍斃命一案,根據警方調查,死者與前妻結婚一年多後離婚,至今已有一年多,死者想與前妻重修舊好但被拒絕,心生妒意,進而與前妻的公務員男友發生爭執,結果被開槍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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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謀殺案於4月7日下午3時40分左右,發生在宜金居邦路的雙溪雷園坵泥地,死者臥屍現場,被附近居民發現後通知警方,現場也發現一輛大型摩多。

霹靂州刑事罪案調查組主任耶雅高級助理總監今日在記者會指出,警方接獲投報後迅速偵此案,在宜力一帶逮捕死者前妻及其男友。行動中,警方起獲用以行兇的短槍和子彈,及死者的2部手機;警方也扣留了另一名從事甘榜工作的35歲男子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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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死者卡馬魯查曼(38歲,巴士司機)來自玲瓏甘榜茲寶,育有子女,其35歲前妻是一名承包商。至於前妻男友(42歲),則為公務員,已有家室和3名孩子,他們都互相認識。

耶雅披露,此案發生後,來自武吉阿曼和霹靂州警方刑事罪案調查組的調查隊伍動用所有人力資源展開調查,於4月10日白天和夜晚時分逮捕上述3人調查。

他說,死者前妻和前妻男友於4月15日承認和招供事發情形,男嫌犯帶領警方人員前往其母親住屋,展示從鄰國私運帶入,用以行兇的短槍。

接著,警方突擊另一間住屋,從另一名男子處起獲35枚0.45型直徑子彈,這名男子收藏這些子彈,惟相信對這宗槍殺案的發生並不知情。

警方過後在宜力居邦路第22公里處橋樑旁邊草叢里,起獲被嫌犯丟棄此地的死者2部手機。

他說,事發時,死者與嫌犯發生爭執,接下來被嫌犯開槍,頭部、胸部和腹部中槍身亡。

目前,警方已將調查文件呈給霹靂州檢察司,建議以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案)控告嫌犯。

他說,警方原本可以援引數項法令條文來控告嫌犯,唯在這謀殺案罪名下,死刑已是最高刑罰。

出席記者會的警官包括霹靂州刑事調查組副主任安努亞助理總監、重案組主任拉薩里警監、查案警官阿茲曼與赫赫茲林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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