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玩副刊

【記者室】公私不明

人,原是分不清公私的生物。很多私事,總因欠缺自律,不知不覺地變成了公事。

Advertisement

所以說,領袖的私生活應被審視嗎?

一些人認為,領袖也是人,應保有私隱權,人們只需關注其業績即可。

ADVERTISEMENT

這個問題,不禁令我想到,若是有個專撬人牆腳,騷擾有夫之婦的壞傢伙,卻偏是一家機構的領袖,常濫用職權,去破壞人家的感情,女友換了一個又一個。那麼他有罪嗎?我認為絕對是有的。那些被他搶了女友的男士,肯定不好受。

這樣的人,要是還能在這社會上立足?其中原因,可能是因為其私生活沒被審視。

我國社會風氣普遍保守,對職場、公共領域發生的各種踰矩事件,總是默不作聲,也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忘記,任由加害者逍遙法外。

此現象令加害者日益猖狂,明目張膽。白天可以是正義鬥士,晚上則搖身變成色情狂。

一旦當上領袖,所作所為,或多或少必然影響身邊的人。一家之長,影響妻兒;公司老闆,影響員工;政治或國家領袖,則影響人民。

若色情狂成為一間公司的領袖,一旦控制不住自己,就會騷擾員工。也有可能騷擾客戶,結果不但令生意做不成,還害公司名譽受損。

所以私生活不該被審視嗎?若人們在選擇領袖前,能對其私生活有基本的了解,那上述的假設,不就能更有效地避免嗎?

文/汪壬捷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