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申請海外郵寄選民 國會解散即不受理

(吉隆坡26日訊)選舉委員會說,海外郵寄選民的申請將於國會宣布解散當天截止,當天午夜12時過後的申請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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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在第14屆大選專屬臉書專頁貼文說,海外郵寄選民申請者必須是已登記為普通選民或缺席選民,以及必須在國會與州議會解散前的5年內,曾經回馬或在國內逗留至少30天。

不過,在泰國南部(陶公府、北大年、也拉、宋卡拉及沙敦)、新加坡、汶萊、印尼加里曼丹的馬來西亞選民則無法享有這項便利,必須回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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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指出,海外郵寄選民申請者須提呈1B表格,該表格可以從選委會官網下載。“填妥的表格可以通過電郵到郵箱[email protected],抑或傳真至選委會布城總部,傳真號碼:03-8881 0424/0399/0394/0386/0369;或者郵寄到以下地址:Suruhanjaya Pilihan Raya Malaysia, Menara SPR, No 2 Jalan P2T, Presint 2,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100 Putrajaya (u.p. Unit Pengurusan Undi Pos Luar Negara)。”

“選委會將審核每份接獲的申請,申請者將收到通知是否獲批。不過,已登記為海外缺席選民者,自動視為郵寄選民,他們無需提出申請。”

選委會也提醒登記為海外缺席選民者,通過選委會官網的“選委會投訴與咨詢系統”更新他們在海外的住址,以確保第14屆大選的郵寄選票能寄到正確地址。“要更新最新的海外住址,申請者須附上護照副本以便核實。”欲瞭解詳情,公眾可以致電03-88810081,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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