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島西南7日訊)為防外州榴槤伺機入侵檳島搶灘,造成市場混淆,檳島市政廳今年5月才會發出榴槤攤銷售准證予申請者。至於島上一些已有榴槤提前上市的個案,仍可向當局申請,只要能證明是“本地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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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島市政廳公共衛生與執照小組交替主席王耶宗市議員指出,當局如常在今年5月發出為期3個月的准證予榴槤攤申請者,以允許他們在5月至8月期間銷售本地榴槤。
須遵守作業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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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准證申請者必須遵守條規作業,確保只售本地榴槤,例如來自浮羅山背主要盛產地的榴槤。”
有申請者投訴說,天氣異變今年榴槤多季產期也長,檳島一些生產區如新港、美湖等已有早花的榴槤成熟掉落了,但他們卻申請不到榴槤攤准證銷售,並被告知必須等到今年5月才可申請,令他們急如熱鍋螞蟻。
王耶宗解釋,這些個案,申請者必須證明,將售賣的榴槤確實是本地的(檳島),而非來自外州的榴槤,即可向當局申請攤位准證。
“我們必須視情況謹慎發出准證,只要鑑定真的不是外州運入的榴槤,一般上都會批准,確保外地榴槤,沒有趁機魚目混珠混淆市場。”
可提前申請准證
他舉例,比如來自霹靂州一帶的榴槤“不算”(不接受)。
不過,那些提前上市的榴槤攤准證,也將依據榴槤產期作業時限,提早申請的,就提早結束,當局不允攤主擅自延長營業,除非申請時給予充足的證明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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