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4學生抗議1MDB接“嚴厲警告” 高庭撤銷馬大決定
(吉隆坡27日訊)馬大校方因4名學生在校園舉行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講座上舉牌抗議而給予“嚴厲警告”的決定,今日被高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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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認同馬大嚴厲警告4名學生的決定犯下程序上的錯誤,承審本案的高庭法官拿汀阿茲查指馬大也違反《1999年馬大規則(學生紀律)》第54條文,即在還未展開任何調查前,就已質問、盤問與要求4名學生給予口頭與書面解釋。
不過,4名學生要求高庭宣判馬大的決定違反自然公義原則,以及抵觸《聯邦憲法》第5及8條款(言論與及表達自由)等兩項訴求,則被法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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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學生陳家銪過後在庭外表示,他們非常感謝一直以來給予他們精神與金錢支持的人,而他們將會繼續捍衛學生的言論與表達自由。
他說,言論自由是健康民主制度下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不應該被任何因素所侵犯。
他說,馬大較後或將針對高庭今日的裁決提出上訴,但他們一定會堅持捍衛到底。
4名馬大新青年學生,即陳家銪、劉立揚、蔡勤治和何子揚,於2017年9月13日獲得高庭發出準令,就馬大及馬大學生上訴紀律委員會的決定上庭挑戰。
他們於2016年10月11日出席一場由馬大學生事務處、學生代表理事會以及國家特別事務局通訊與多媒體部(JASA)聯合主辦的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講座,講座邀請了一馬公司時任主席兼集團執行董事阿魯爾甘達出席。
4名大學生不滿校方一再利用大學校園試圖合理化、合法化與合情化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醜聞,而在活動問答環節結束後舉牌抗議,結果遭校方秋後算帳,4人分別被判罰款200至600令吉。
4名大學生在提出上訴後,校方撤回罰款的決定,惟仍堅持給予4人嚴厲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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