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日訊)涉嫌非禮鄰居7歲女兒的廠工陳松祥今日被控上法庭,在被問及是否認罪時猶疑不決,法官休庭讓他思考,被告最終在父親的勸告下認罪。 法官將案件展至3月1日下判,以等待女童的檢驗報告。 根據控狀,家住美農的被告(44歲)是於今年1月20日晚上11時,在瓜拉姆拉警察總部旁的“EURO HAPPY”遊樂場非禮一名7歲女童,觸犯2017年性侵兒童罪行法令第14(a)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苔。 陳松祥的父親及一名親友今早前來法庭聽審,陳松祥在翻譯員讀出控狀後,對於是否認罪猶疑不決,法官決定暫時休庭,讓被告思考是否認罪。 陳松祥的父親在休庭後勸告兒子認罪,最終被告在開庭時承認自己的罪名,主控官三蘇欣玲在庭上表明女童的檢驗報告未出爐,因此要求展延下判。由於被告已認罪,法官不允許被告保釋外出,並將案件展至3月1日下判。 據陳爸爸向記者透露,該女童從小就認兒子為乾爹,偶爾也會跟兒子回家過夜,但沒想到兒子會作出如此行為。 根據之前的報導,被告是於本月20日晚上11時,以購買食物給女童為餌,將印裔鄰居7歲大的女兒帶到麗雅花園附近的遊樂場,在大庭廣眾下伸出“狼爪”,不但親吻女童,還把手伸進女童裙內;男子的猥褻行為被人拍下並上載至臉書,女童母親在獲知此事後憤怒漏夜報警。 被告是一名單身漢,在其舉止曝光後引起女童家屬不滿,一度在其住家附近毆打他,導致他頭破及右眼瘀青,過後被親友送往蘇丹阿都哈林醫院接受治療時,被在醫院站崗的警察發現而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