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強姦女兒成孕 港前警員監16年8月

(香港1日訊)香港一名前警員稱因妻子無法滿足其性需要,自2013年起多次非禮及強姦兩名當時只有10歲及12歲的女兒,最終長女於15歲時因姦成孕,肚痛入院揭發事件,法院今日判他坐牢16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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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報報導,還有2天滿62歲的被告今在高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4項強姦罪、兩項非禮罪及一項亂倫罪。他於1970年曾任職警員,1984年退出警隊,其後任職德士司機,曾因危駕及濫收車資被控。被告與前妻離婚後,與現任妻子誕下兩名事主,並與一名繼女同住,5人月領8000元(近4千令吉)綜援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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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16年12月17日,當時15歲的長女X衝入醫院,經診斷後被發現懷孕30周,並於同日誕下一名女嬰。X被查問下表示,她並不知道自己懷孕,只是當日早上感到數次肚痛。她後來才透露曾遭父親性侵。

 

警方於2天后隨即接見X,她表示被告於2014年暑假的一個早上,突然潛入其房間,並走到她的牀上,脫去她所有衣服,被告觸摸她的腿及手臂、吻她的臉,並將陽具插入其陰道。當時只有13歲的X感不知所措,曾嘗試轉身反抗,但遭被告強行壓低。事後,她都會鎖上房門,但被告仍會用鎖鑰走入房間與她性交,她都會轉身反抗,但不成功。X記得2015年及2016年她都曾遭被告強姦。

 

同日,警方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指“是我錯,我做了無可挽救的事。搞了她,令到她懷上寶寶”。當時被告幼女Y亦在場,警查問下,發現被告亦曾性侵Y。被告當場再次被捕,他在警誡下再稱“我只搞過她一次,那次我只進入一些,就沒進到,之後就沒再搞過她”。

 

被告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表示,因太太無法滿足其性需要,而長女日漸長大,令他無法控制自己。他亦透露每次強姦長女前,都會觀看亂倫系列的成人電影。

 

被告稱,2014年7月他第一次強姦X,他每次強姦X均沒有戴避孕套,並在X體內射精。直至2016年6月,被告最後一次強姦X,是因為其後當他嘗試再走入女兒房間時,遭X喝止。醫療報告指,被告於2016年5月曾強姦X,導致X懷孕。

 

他另透露2013年某日,當他與當年只有12歲及10歲的兩事主玩耍時,他脫去兩事主的褲子,並用陽具觸碰她們的陰道。惟X當時的陰道太窄,令他無法插入,他轉移侵犯Y,他插入Y的陰道後,更在Y體內射精。惟因Y不願與警方合作,故控方終只能控以亂倫罪,但被告承認Y當時並不願意與他性交。其後,被告亦兩度非禮Y。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犯下非常嚴重的案件,指被告亦明知兩事主不同意與其性交,嚴重違背兩人對他的信任,難以估計事件對兩事主的長遠影響。法官曾考慮判處沒有限定刑期的刑罰,但認為本案案情獨特,無須索取報告,認為判處長期的刑期,被告出獄後已喪失性慾,及無法與事主獨處,不會再有機會侵犯兩事主。法官以25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3分1扣減,終將其判囚16年8個月。目前長女與被告所生的女嬰,交予社署照顧,將會接受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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