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萊:AWAS扣分制增19項違規 3月落實

(沙登25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宣布,自動安全醒覺系統(AWAS)的扣分制(Sistem Demerit)將在3月份正式增加19項執法範圍,當中包括駕駛時沒有扣上安全帶及駕駛時使用手機。
目前的2項違規範圍即超速和闖紅燈。
廖中萊今日在出席由馬來西亞摩哆車商總會(MMSDA)及大馬川崎摩哆(Kawasaki)聯辦的“2018年道路安全宣傳運動”推介禮後受詢時表示,雖然有關增加執法範圍的決定早在去年年尾宣布,但因為陸路交通局(JPJ)的線上系統鏈接工程尚未完成,因此會在今年3月才會正式落實。
“其他違規範圍還有雙線超車、沒有戴頭盔等。我們希望等待有關系統完善後才正式落實,因為完善的系統可以有效地追蹤所有違規的車輛與車主。”
他透露,政府展開嚴厲執法行動,不是要懲罰公路使用者,而是要提升公路使用者尤其是駕駛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識。
“在今年,我鼓勵政府部門與私人企業在公司內設立‘道路安全單位’,以提升國人的道路安全醒覺意識。這個道路安全單位就如每個部門和企業公司都有設立的‘健康與保健單位’一樣,可提升國人的安全與急救意識。”
他說,若政府與執法單位一味地對違反交通規則的人士開罰單,只會引起反感,因此提升道路安全醒覺意識才是首要的任務,只要大家有了道路安全意識,就會遵守交通規則。
另一方面,廖中萊說,有關當局不會對身穿較暗色的摩多騎士採取執法行動,反而會對反光板欠佳的巴士和羅里採取執法行動。
“貼在巴士和羅里上的反光板必須獲得大馬工業研究及規格有限公司(SIRIM)認證的,而不是選購一些山寨版的反光板。”
推介禮出席嘉賓有馬來西亞摩哆車商總會會長黃鋒、大馬川崎摩哆(Kawasaki)執行主席阿末法依茲、馬來西亞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代總監茜蒂扎哈拉等。
自動安全醒覺系統(AWAS)扣分制(Sistem Demerit)下的21項執法範圍:
1.闖紅燈(已經實行)
2.超速(已經實行)
3.駕駛時使用手機
4.駕駛時沒有綁上安全帶
5.雙線超車
6.酒醉、吸毒駕車
7.羅里超載貨品
8.摩多騎士沒有戴上頭盔
9.使用緊急車道
10.警察路檢時沒有停下
11.左邊超車
12.不遵守交通規則
13.撞壞路上設施
14.沒有讓路給優先車輛(如救護車)
15.有意遮擋車牌
16.副駕座者沒有綁上安全帶
17.超載乘客
18.駕駛時抽煙
19.羅里所承載的貨品掉落
20.越過雙線馬路
21.商業和公共交通霸占右邊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