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妨礙警方執法 漫畫家2支持者被控

(吉隆坡5日訊)兩名政治漫畫家祖納的支持者,去年涉嫌在隆雪華堂舉辦漫畫售賣會和簽書會上,妨礙警方執行充公漫畫的行動,而遭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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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被告張新福及39歲王志偉皆否認有罪;他們分別在兩間推事庭面控。

據控狀所指,兩人被指在2016年12月17日下午3時20分,於隆雪華堂一樓大廳,蓄意妨礙一名公務員,即古納蘭副警監執行公務,以檢查在大廳內展覽的書籍,抵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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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妨礙警方充公漫畫

兩名被告的代表律師陳麗群聲稱,兩人都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現身法庭面控,而張新福有一份穩定職業,沒棄保潛逃的可能性。

她提到,王志偉則沒穩定工作,育有3名子女,加上目前生活費高漲,他還需負擔孩子的教育費,希望法庭減低保釋金。

推事庭最終批准張新福及王志偉分別以5000及1000令吉保外候審,並將案件訂在2月7及8日過堂。

此案由主控官娃蘇吉及諾法拉副檢察司檢控。

祖納也因不滿警方非法逮捕並充公103件T恤和1187本漫畫,在2017年8月16日入稟高庭向警方和政府索償。

他在訴狀中提到,他於2016年12月17日下午3時,在隆雪華堂舉辦一場名為“與祖納的下午茶”漫畫售賣會和簽書會;但活動開始前,十多名警員在沒給予任何理由下,闖入現場展開逮捕,並充公漫畫和T恤。

儘管他與現場的民眾不斷追問查案官古納蘭,但查案官不僅不回應,更下令手下逮捕任何意圖阻差辦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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