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者多數銷案‧被逼棄查‧浪費警力

(吉隆坡)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拿督巴克里指出,大部份家庭暴力受害者會在警方展開調查工作之際,以種種個人理由撤銷有關投報,以致警方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被逼放棄調查工作,等於浪費警力。

他說,平均每年共有6%的家暴受害者會要求警方這麼做。

Advertisement

“當警方在接獲家暴受害者的投報後,會展開調查工作,可是大部份受害者之後卻要求警方撤銷相關的案件,這種做法實在浪費警方的時間。”

應先求助慈善團體協助

他還說,受害者會以個人的種種理由,包括不希望看到家人受牢獄之苦、家庭失去經濟支柱等理由而要求警方不要展開進一步行動。“這是人之常情。”

他也說,一些受害者也因不甘家人的苦苦哀求,要求重修舊好夫妻關係“受害者往往是不想看到另一半承擔後果而要求撤銷。”

ADVERTISEMENT

他也表示,警方今年共接獲6.2%,或194宗要求銷案。

巴克里是出席警方與雪隆防止父母關係疏離組織(Association Against Parental Alienation Kuala Lumpur And Selangor)舉行的“警方在家暴中扮演的角色及界線”研討會後,在一項記者會上這麼指出。

他也透露,根據紀錄,從2006年至2008年10月,家暴案件共上升了15%,這包括2007年的3756宗案件及2006年的3262宗案件。“與去年1月至11月同時期相比,全國家暴案共上升了1%,即從3407宗上升至3445宗。”

另一方面,他認同有關組織贊助人丹斯里德娃琪的建議,家暴受害者在面對問題時,應先尋求慈善團體的協助,“她們應該將警方放在最後考慮的協助對象,因這除了能減低警方的工作量外,同時更能通過慈善團體的開導,重新建立家園。”

共有5名家暴女受害者上台分享她們的遭遇,全部都已離婚,其中一人是美國婦女,另一人則已再婚,重新生活。

年接4000家暴案

受害者多為妻子

全國刑事調查總監拿督巴克里表示,警方平均每年共接獲約3000至4000宗家庭暴力的案件,其中超過40%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妻子。

他說,家暴中以馬來婦女暫大多數,而雪蘭莪更是高居榜首的家暴州屬。

他也說,武吉阿曼於去年5月成立了婦女與兒童家暴及虐待部門,專門處理婦女及兒童在面對虐待、性侵犯等問題。“目前,全國所有的警區及州警察總部也成立了這個部門。”

“這個部門全部由女警員組成,方便工作。此外,部份女警受過專業的心理輔導課程。”

巴克里透露,這個部門目前接獲最多的是強姦案的投報,其次是失蹤兒童及虐待兒童。

“根據研究,大多數案件的發生主要是因為逞兇者來自破碎的家庭。他們在家庭中得不到溫暖,造成離家出走,在外面幹案。”

個案1

失業性情大變

美婦遭夫毒打

40餘歲的美國婦女表示,她與丈夫結婚39年,而丈夫在數年前因失業情緒大變,備受壓力的丈夫開始毒打她,導致她遍體鱗傷,報警求助。

她在台上分享親身經歷時說,她的丈夫會在孩子或女傭不在家時毆打她,導致她的腳部、頸部受傷、身體受傷。

“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致電一名在當警官的朋友,告知她我的丈夫要殺害我,並在她的建議下負傷到警局報案,警方還要我親自到政府醫院驗傷。”

她說,她之後開始接受心理輔導,下定決心與丈夫離婚。“離婚後我展開人生的另一個里程碑。我的女兒長得很漂亮,她已經大學畢業了。”

個案2

遭夫毒打丟糞便

30遭夫毒打丟糞便餘歲的馬來婦女表示,她在數月前遭到丈夫無故毆打,甚至到她工作的地點騷擾她,向她丟糞便,毒打她導致內傷。

她說,她報警揭發丈夫的惡性,警方在扣留丈夫一天後釋放他,“我的丈夫神通廣大,甚至到我父母及朋友的住家進行騷擾。”

她還說,丈夫將她毒打致入院。“我在出院後尋求慈善團體的協助。”

育有兩名孩子的她已經離婚,暫時居住在父母的家。

“我會勇敢站起來,重新過生活。”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