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會收回夜市管理權‧申請執照勿須靠中間人

(吉隆坡)民主行動黨士拉央市議員關柏松指出,從明年1月1日開始,市議會正式收回轄下48個夜市場的管理權,小販不須再通過中間協調人,向市議會申請營業執照,以杜絕協調人涉嫌從中牟利,中飽私囊事件。

同時,他強調,有心人早前謠傳明年市議會的小販營業執照費將暴漲11倍,即從每攤格每年24令吉調漲至288令吉,根本是無中生有,因為市議會目前仍未針對執照的收費作出最後的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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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市議會執照小組下週才會開會針對細節作出最後的決定,所以有關小販執照費將暴漲是不確實的課題。

杜絕中間人牟利他表示,之前市議會是通過中間協調人,包括政黨或前市議員充當協調人,協助夜市的小販向市議會申請營業執照。

他說,在申請過程中,有些協調人在協助小販申請更新營業執照時涉嫌從中牟利,甚至有些未把小販交上的申請營業執照費歸還給市議會,令市議會蒙受虧損。

因此,他說,市議會基於這些原因,才決定收回夜市場的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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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當局也是為了要真正解決夜市小販面對的問題,例如有些協調人涉及將攤格以高價出租給非法小販,進而從中牟利,這對合法的小販非常不公平。”

“若協調人不支持小販申請更新營業執照,但協調人又允准非法小販擺賣,甚至協調人為了本身的利益,而增設攤格出租予非法小販,但卻無法保障合法小販的利益,因此,當局才會決定收回夜市場的管理權。”

關柏松今日(週六,12月13日)聯同民主行動黨市議員林晉伙、公正黨市議員徐灶生和非政府組織代表市議員林日麗在記者會上,這麼指出。

他指出,當局若不收回管理權,有關夜市場小販也會受到一些協調人的控制,甚至影響他們無法申請更新營業執照,這對小販不公平。

執照費沒暴漲11倍

市議員林晉伙吁請夜市小販,今後不必再通過中間協調人向市議會申請更新營業執照,因為市議會已決定收回夜市管理權,小販往後可以直接向市議會提出申請。

他說,根據市議會記錄顯示,在48個夜市場當中,其中有2個夜市每週擺賣2次,涉及的小販約1萬1000名。

將助爭取分期付款

因此,他表示,有心人聲稱市議會將調整小販的營業執照費暴漲11倍的問題,旨在誤導夜市的小販。

他披露,明年1月起,市議會接管夜市的管理權後,小販將會佩戴附上照片和名字的營業執照卡,這也可避免出現轉讓或出租營業執照的問題,也杜絕非法小販或外勞在夜市擺賣,影響合法小販的生意。

“所以,由市議會接管夜市,這對小販是利多於弊。

我會確保原地擺賣的合法夜市小販一定會獲得更新執照。”

他表示,為了減輕夜市小販繳付更新營業執照的費用,他將會在12月16日執照小組開會時,爭取讓小販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付執照費。

夜市協調人月入6000

公正黨市議員徐灶生揭露,根據記錄顯示,市議會每年向夜市協調人收取1200令吉的准證費,每個月則收取500令吉的垃圾費,若以其中最大的夜市依山花園擁有872個小販為例,一名協調人的每月總收入可高達逾6000令吉。

他說,協調人向夜市小販收取的垃圾費從2至5令吉不等,每個攤格收5至60令吉不等。

“同時,有些協調人將一個攤格以1500至3000令吉不等的價碼賣給小販,在依山花園的夜市,則可以增加至1500個小販檔位。”

准證年費1200

“因此,初略估計,若以872個小販每人付2令吉的垃圾給協調人,一個月以4天營業計算,協調人每月的收入是相當可觀的。而且,協調人若調整夜市收費,事先都不需要得到市議會的批准。”

他指出,截至今年11月為止,其中有11個夜市小販的協調人拖欠市議會款項。

市議員贊同統一收費

林日麗市議員披露,市議員大都贊同實施夜市小販統一收費,一旦市議會收回夜市的管理權後,他們希望每個攤格的收費是在6令吉以下,不過有待下週召開的執照小組會議才有最後的定案。

她指出,民聯政府實施的政策,主要是以民為本,杜絕中間人從中弁利,以照顧小販的權益。

她表示,他們將在市議會財務小組會議中提出要求,包括向拖欠市議會款項的小販協調人發出律師信,追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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