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民聯明確交代‧雪馬青反對禁酒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馬青雪州分團提出8個論點,強烈反對民聯政府建議禁售酒類,並要求民聯政府針對此事,給予人民一個明確的交代,否則他們將在聆聽商家等人的意見後,採取適當的行動。
同時,他們非議民聯三黨出現各自不同言論的情況讓人民感到混淆。馬青雪州分團認為,雖然提出此項動議的是回教黨,可是不管是民主行動黨、公正黨或回教黨都好,他們都是民聯政府的一份子,就猶如馬華份屬國陣一份子,而國陣達不到人民的要求,才使馬華在308大選輸掉許多議席。
他們也質疑此建議在經過掌管地方政府的雪州行政議會裡討論後卻再挪到縣、市議會去建議的情況,是否隱藏著任何不可告人的議程或動機。
馬青雪州分團團長高祥威博士指出,雪州屬於先進州,商業架構應該大眾化並以開放方式進行,而商家有本身的營業智慧,他們很瞭解自己的業務對象,他們的道德觀也沒有造成任何危機。
他於今日(週三,11月26日)在記者會上說:“我們不能因為一些個案或執法不稱而強硬實施非全民理念的政策。”
他認為這項建議只是因為民聯政府對回教徒教育沒有信心所致。
“民聯政府有必要提供一項報告,向人民交代禁酒的理由,因為建議中禁售的地點涵蓋多方面。如果是因為看到酒能產生欲望,那應該加強教育及執法,不然欲望也能讓他們到別處購買。如果只是因為回教徒不能喝所以其他人也不能售賣,那是強詞奪理。”
他表示,我國是多元社會,任何政策都必須顧及別人的感受。他對於售賣地點使用告示牌提醒表示同意,但是不能認同禁售。
“非回教徒也不會故意在不適合的環境下喝酒。”
他籲請民聯三黨針對此項課題進行討論後,把論點及結果告知人民。
高祥威:領袖須開明
市會無權阻賣酒
針對有指回教黨以“打游擊戰”的策略,以期在縣屬通過這項建議,高祥威表示,他懷疑市議會並沒有權限發出任何執照去列明不能售賣酒類。
“禁止售賣酒類的權限是憲法,並非市議會或縣議會。市議會有權發出執照給任何申請者,但是並不能列明能不能售賣酒類,因為這是在銷售法令下管轄的。而銷售法令說明,只有烈酒才須向縣長申請公共場所第一級/第二級銷售執照。”
他說,雪州民聯政府應讓議員瞭解含酒精飲品的分別。
他聲稱,民聯議員應該對我國各族建國以來互相尊重、諒解、和諧及相依的精神有信心,任何宗教或種族都有各自的禁忌,只要國家領導開明,人民思想中庸,政策符合現實,就能取得互助互動,使分歧遂減,國家更穩定。
他認為此建議是不利於旅遊業的政策,“雖然我們不需用酒來吸引遊客,可是我們不能不提供遊客的需要。”
他堅稱不能接受飲酒是非回教徒文化的說法。“我們只是視酒為其中一種飲品,以酒會客,喜慶時飲酒助興,灌酒或醉酒都事在人為。”
8項論點:
1. 雪州屬先進州,商業架構應大眾化及開方式進行,商家也有本身的營業智慧及道德觀。
2. 民聯政府應向人民交代禁酒理由,同時加強教育及執法將能生效。
3. 我國是多元社會,任何政策都需顧及他族感受。
4. 禁止售酒是憲法的權限,而非懸、市議會的權限。
5. 民聯議員應對我國各族間建國以來互相尊重、諒解、和諧及相依的精神有信心。
6. 這是不利於旅遊業的發展。
7. 灌酒與醉酒事在人為,飲酒並不是華人的文化。
8. 民聯三黨的各自言論讓人民混淆,行政議會決定後卻挪到懸、市議會去建議是否有何不可告人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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