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天窗】財政部的生意做好大

馬大教授Edmund Terence Gomez說,官聯企業(GLC)已經成了驅動國家經濟的主要動力,造成前所未有的商業權力集中,而財政部機構(MoF Inc)便是一個超級G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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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他的研究,至2013年,國內10大企業機構,其中7家就是GLC,包括財政部機構(MoF Inc)、國投(PNB)、國庫(Khazanah)、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僱員公積金局(EPF)、朝聖基金局(LTH)和武裝部隊基金局(LTAT),它們直接或間接控制超過6萬8000家大小公司,這7家官企持有35家上市公司顯著股權,占據幾乎整個市場42%資金。這個比率已經太高了,其中權力過於集中在財政部,這是相當令人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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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會不相信,財政部怎會是最大的GLC。而且,作為財政部,以“投資”為名成立無數大大小小的GLC做生意,究竟恰當嗎?至2015年止,其商業臂膀財政部機構(MoF Inc)就已經擁有45家子公司,可惜十有八九不賺錢。

 

第二財長佐哈利去年上任時就察覺到這個問題了。當時他滿腔熱忱,說要把財政部機構裡的公司劃分為三大類別:賺錢公司、持續虧損公司和雖虧損仍需要保留的公司。

為什麼需要如此區別?自然是因為虧錢的比賺錢的多,才要這樣子來分了。尤其是第三類別,明知道虧損也無望扭轉乾坤,財政部還是要保留這些公司,為什麼?佐哈利解釋說,因為那些多是基建公司,包括MRT和Prasarana。

 

MRT負責捷運計劃的工程,Prasarana負責營運管理。佐哈利新官上任就表明接受兩家基建公司虧損的事實,認為它們無需也不會賺錢,政府自然會給予補貼,就像之前普騰和馬航那樣,你覺得它們還會努力去轉虧為盈嗎?

 

官企私有化只聞樓梯響

 

第二財長的理由是,因為政府有義務為人民提供良好的基本設施。拜託,這些基本設施不是免費,人民還是要還錢的啊!

 

所以說,財政部的生意做很大,一點都不誇大。單單財政部的生意都做這麼大了,其他部門的GLC更不用說了。

 

記得在馬哈迪/阿都拉時代,政府不是表明要逐步將官企私有化,減持企業股權嗎?十幾二十年下來,何以官企不僅不見減少,還大事收購現有私有企業。依德利斯在其經濟轉型計劃(ETP)也說要減持GLC在上市公司的股份,近年的上市公司實達、Sunrise、IJM置地及E&O,都是被GLC收購了過去,也成了GLC。

 

 

文/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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