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計劃法案一讀】 受僱員工須投保 主僱分擔

(吉隆坡1日訊)為協助被裁退員工,因此規定所有受雇員工都得投保,同時與雇主各自承擔一半保費的《2017年就業保險計劃(EIS)法案》,今日由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里察烈提呈國會下議院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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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項法案,每月領取薪水從最低每月30令吉以下至4000令吉及以上,都必須繳付保費。

在法案下,如果雇主和雇員沒有向社會保險機構註冊,將是一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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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已在法案下制訂了3套保費機制,部長有權決定採用那個版本。據保費機制,雇主和雇員每月所需繳納的保費,從最低10仙到最高29令吉65仙。

法案16(1)條文闡明,所有雇主都得為雇員投保,違例者可以被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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