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專用車位遭剝削 障友斥新管理層歧視

(檳城1日訊)檳島甘密山某中廉價組屋停車場雖附有障友停車格,但在換了管理層後政策有變,障友住戶若要使用該停車格須購下該泊車位,否則不能在組屋範圍內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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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引起該組屋一名障友住戶的不滿,今日向檳州馬青公共投訴局投訴,直指有關管理層為難障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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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障友免費泊車證

 

事主聶魯古瑪(24歲)以就此事在上個月25日到日落洞警局報案,指管理層對障友不友善及阻止他停車在障友停車格內。

聶魯古瑪是一名酒店員工,他今日在檳州馬青公共投訴局主任黃德亮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說,他以7萬2500令吉購買該中廉價組屋單位,不過沒有再花2萬8000令吉向發展商購買停車位,一直以來他都是免費停泊在組屋內殘障人士停車格上,但是2個月前該組屋由新的管理公司接手後,他的電子出入卡就失效,車子無法駛入組屋範圍內。

右手殘疾的聶魯古瑪說,他持有政府殘障人士特別認證卡,今年1月初他成功申請到檳島市政廳發出的障友免費泊車證,因而獲得該組屋前管理層允許他在該組屋殘障人士停車格泊車,但好景不長,半年後這項“福利”被新管理層終止。

他說,上月17日該組屋新管理層華裔經理,於下午2時致電告訴他,由於沒有購買泊車位緣故,其“電子出入卡”服務已經被終止。

“雖然我於上月24日親自上門向該名經理反映,我是持有檳島市政廳障友免費泊車證,但是這名管理層經理卻無視我的申訴。” 

聶魯古瑪說,隔天他向一家電器店購買了一台電視機,供應商要把電視機送到他家時,又再被該名經理發現而在保安亭外阻止供應商進入組屋範圍內。

“當時有一名送煤氣工人獲准進來,我就問該名經理為何持雙重標準,經理說人家的煤氣是要用來煮食,你的電視機可以自己親自扛上去。”

聶魯古瑪說,“我是殘疾人士,試問要我如何把笨重的電視機扛上家里,很顯然這名經理歧視我這名殘障人士。”

檳州馬青公共投訴局主任黃德亮說,該名經理的行為沒有憐憫心,非常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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