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保鑣殺拿督案 被告2地庭控5罪
(檳城10日訊)拿督王德光遭保鏢槍殺案中的被告賈爾法,今日被帶往2地庭面對5項企圖謀殺指控,但兩名負責相關案件的主控官,以等待案件移交高庭為由要求把案件展延至9月12日。他們的要求獲得兩地庭法官伊萬及諾莎哈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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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保鏢鎗殺拿督王德光案件,於去年12月1日在敦林蒼祐大道發生,當時37歲的保鏢賈爾法在車內鎗殺王德光,而車內乘客林汶龍下車逃命,被告下車繼續開鎗,流彈射傷多名路人,也射斃職業小丑崔漢明及花販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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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警方到場逮捕被告並經調查後,主控官援引刑事法典第307(企圖謀殺)條文提控他上庭,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判處最高2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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