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檳州首長辦事處回應《向中國貸款的疑問》

首先,檳州政府感謝光明日報副新聞主任陳建業在評論中對於我們要向中國進出口銀行(Exim Bank Of China)申請資助檳州交通大藍圖的關注。陳氏在《向中國貸款的疑問》專欄中所提出的疑問,檳州首長林冠英其實在過去一週內已無數次地回答,甚至有記者直言“我們都明白了,首長可以不要再重複了嗎?”為何林首長需要無數次的重複,因為還是有許多人還是不明白,甚至包括報館的主任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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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在文中第六段質問:“檳州政府早前已表明要在檳島南部填3個人造島來融資落實交通大藍圖,為何又要向中國貸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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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在2017年5月30日中午的記者會中很清楚地說明,檳島南島填海與輕快鐵計劃會同步進行,但在填海工程竣工前,州政府必須準備一筆過渡性資金支付該兩項工程的費用。

 

檳州政府確實將填海3座4500英畝島嶼,然後出售島上的土地來推行交通大藍圖計劃。檳州政府打算在填海期間同步落實交通大藍圖,但填海地要在兩年後才能開始套現。因此,在填海期間,檳州政府需要一筆錢先作為填海費用及建造輕快鐵的成本,所以我們需要過渡資金(bridging finance)來填補這個融資的缺口(funding gap)。

 

2017年5月31日《光明日報》A5版標題“吉阿曼海洋計劃未獲EIA擅動工,林冠英促對付違例者”新聞中第八段已清楚寫明“盡管檳州可透過填海計劃來支付檳州交通大藍圖計劃,但土地卻不是今天填明天就填好,必須等待至少2年才可以出售。” 

 

同一文第九段也說“不懂檳州反對黨是真的不明白還是假裝不明白,我們要借的錢是過渡性資金。過渡性資金至少需要23億令吉,州政府承擔10億令吉及SRS Consortium集團承擔13億令吉,其中的3億令吉為貸款利息。”

 

另一項,陳氏在評論文中的第七段指出,州政府無法說服人們,為何檳州要借這筆錢。檳州政府的儲備金有16億令吉,而檳州政府準備向中國貸款的數額卻不超過10億令吉。他認為,檳州政府似乎不缺錢。

 

其實,在同一天同一則《光明日報》的報導中的第12段,也已經刊登了首長的答覆。文中已有林冠英的解釋:“若把儲備金花光在遇到緊急事件時怎麼辦?”

 

當天針對這項課題,首長向媒體解說了長達24分鐘,也逐一回答媒體的提問。在這科技發達的時代裡,檳州首長辦事處建議陳氏可點擊首長官方臉書的鏈接:https://www.facebook.com/cmlimguaneng/videos/1670543859642375/,觀看首長授課之記者會的現場直播,以便更詳細了解檳州政府向中國貸款的用意,發揮新聞從業員求真的精神。

 

本辦公室不清楚陳氏是否貴人事忙,至無暇詳細閱讀新聞報導,進而於專欄內以林冠英已回答並刊登的疑問再發疑問。

 

或許陳氏應“重出江湖”,親自採訪林首長的記者會,正如陳氏從記者至高級記者,從未錯誤報導任何政要的談話般,以更能正確掌握各時事課題的進展,而不是當一個坐在冷氣房內的撰稿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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