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羽教師獎開放申請

(吉隆坡3日訊)教總吁請各校董家教和文教團體,推薦符合條件的華文教師前來申請沈慕羽教師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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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沈慕羽教師獎的申請截止日期是2017年6月15日,有關申請表格可在教總網站(http://web.jiaozong.org.my/)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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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羽教師獎”的申請資格如下:

 

1.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可被推薦參加:

 

1.1須是全國各地華校教師會會員(包括退休教師),且須有在學校任教至少10年或以上的經驗。

 

1.2一些州屬的學校,如砂拉越州華文獨中教師因當地教師會章程規定所限,而無法成為會員,在這種特殊情況下,該州華文獨中教師若符合其他各項參加資格,包括須任教至少10年或以上經驗,也可申請沈慕羽教師獎。其他面對類似問題而無法成為教師會會員的中小學教師,若符合其他相關條件,也可提出申請。

 

1.3師範學院華文組講師及大專院校中文系講師(特別是在促進我國華教發展及培養華文師資方面貢獻良多者),只要有任教至少10年或以上經驗,也可提出申請。

 

2.須對教育工作有熱忱,教學有創意,班級經營有活力,重視學生全面均衡的發展,致力於啟發學生的心靈和人格的培養,有效提升學生學習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並對學生的成長有正面和積極的深刻影響。

 

3.須與同事、學生和家長互動良好,並深受大家認同及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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