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帶車失蹤連累青年‧賣車沒割名‧銀行追債

(霹靂‧怡保)一名華裔青年將價值3萬令吉的轎車賣給朋友,不料轉名手續未辦妥,友人就連人帶車失蹤。銀行要求他繼續供車,他無計可施下,唯有向警方報案,希望能找回友人及車子。

來自金馬崙甘榜拉惹的28歲林方志曾是二手車商,如今從事農業工作。他今日(週五,27日)在霹靂州行動黨投訴局主任鄭福基和黨員葉汶健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述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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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方志是在3年前買下這部價值3萬2000令吉的轎車,幾個月後決定轉賣給一名朋友。他在2006年1月將車子交給對方,準備過後才辦理轉名手續。

欠債3萬可判窮籍

他說,友人拿走車子半年後便停止供車。他致電對方,對方卻推說車子被銀行拖走,他向銀行求證,銀行卻否認此事,並要求他繼續供車。

“我一直聯絡友人,對方卻諸多藉口,一年前更不知所終。我於是在去年8月到金馬崙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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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福基呼籲公眾買賣車子時必須立即辦妥轉名手續。“個人如欠債超過3萬令吉,銀行就會入稟法庭,將涉案者判入窮籍。”

他希望警方盡快協助事主找回車子及事主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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