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工作一個月逃跑‧僱主投訴代理拒賠償

(彭亨‧關丹)一名男僱主投訴,他在5月29日通過人力代理公司聘請印尼女傭,怎料該女傭工作約一個月後,在7月初帶著所有衣物及簽證逃跑,代理公司卻多番拖延拒絕作出賠償。

顧主陳先生(34歲)說,他在報案後向代理公司投訴,以追討辦理聘請印尼女傭的費用,包括訂金在內共59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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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負責人表示,根據合約,我要求賠償將虧損約2000令吉費用(即申請女傭的徵稅及健康檢驗費),只能獲得近3000令吉賠償。”

他聲稱,因此負責人表示將協助再找一名印尼女傭代替,並保證約8月就可分配新女傭。但到了8月,對方仍然沒有任何動靜。

“我再次前往該公司理論,結果負責人保證9月就會給我新女傭,如果再無法辦好,他們將連同訂金悉數退錢給我。”

他透露,代理公司一拖再拖,根本誠意解決問題,他一氣之下向警方報案,並要求該公司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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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我在朋友口中獲悉這家代理公司的背景及服務記錄不好,許多顧客透過他們聘請印尼女傭後,都發生女傭逃跑事件,對方也不願意作出賠償。”

他希望任何有意聘請印尼女傭的公眾,應多番打聽有關人力代理公司的背景後,才作出交易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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