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改革之我見

308大選後催生的反貪改革,政府承認過去的機制的不足,因而朝向認真實務的方向進取,算是進步。雖會因歷史環境政治發展階段的客觀限制,成效可能不如理想,但若能落力執行,還是會有某種程度成效。

不久以前,我國反貪污局總監拿督斯里阿末賽益還在自我陶醉,大言不慚地診說馬西亞的反貪污局表現比香港的廉政公署還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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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報載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在主持“2008年東盟廉政對話會”開幕致詞披露,要效法香港廉政公署,改組大馬反貪污局,讓它成為獨立運作的“馬西亞反貪公署,同時成立”防止貪污諮詢局作為制衡機制,監管MCAC的行政和操作。同時,國會也將成立國會防止貪污委員會來接納反貪公署的報告,同時有權針對反貪報告內容要求進一步澄清和解釋。

與此同時,首相也宣佈將立立法保護投報者和證人,並檢討現行的採購程序和增加反貪公署的工作人手來配合。

反貪局須獨立操作

由上述構想看來,似乎是一個相當完整的機制和獨立機構。它擺脫了過去被人垢病的反貪局屬於政府的一個部門,受制於政府的行政權力,不能獨立操作,因為它只向首相或有關部長報告和負責,不能自主,因為它隸屬政府行政功能之一,以致許多涉及高層的案件,被壓制或中斷或者在偵查過程中,得不到合作和配合而無功而返,或者草草了事,以查無實據結案,甚或受到指示涉及上層利益,不得進行高調查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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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局一路來給人民的印象它是無牙老虎,也是官官相護。反貪局的存在, 只是民主櫥窗的點綴。偶爾抓些小魚來充數。對於重大案件或牽涉大魚,總是雷聲大,雨點小,因此這次首相宣佈新的MCAC結構,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它的獨立性。它雖隸屬首相署,但是獨立操作,只向國會報告和負責。另外對證人的保護將有新立法,同時對人手的增添培訓和國家採購程序也一併在改革考慮之內。這不能不叫人承認這次的改革是認真和有誠意的。以阿都拉的誠懇為人和清廉形象,我們相信他確實有心要打造一個清廉的政府和國家,但是理想歸理想,在現實裡是否對症下藥,這是我們要思考的。

持平而論,以馬來西亞的政治歷史背景、經濟環境、政府結構、人民思維,新經濟政策繼續施行,加上許多壓制性的法令尚未脫綁,以擬議中的MCAC的機制來應對無所不在的官商勾接和近年來日益猖獗的濫權貪腐問題,似乎還是力點不足,看不到彼岸在何方。

拿掉特權貪污保護傘

你不難想像,在新經濟政策的保護傘下,只有特定族群有資格承接政府的大工程。在這特定族群中,又只有和當權者有利益關係者最後得益,這得益者又需要護航的當權派繼續掌權才能繼續受益,因此在標價中加入各方面的利益,結果承標的價碼比實際價值高出以數以倍計,這是業界公開的秘密,而且由來已久,習以為常,這是結構性的貪污,浪費公幣,若不從基本體制改起,如何肅貪?

而且由於族群偏差政策的後果,某些商機、配額、執照和特許權只歸特定族群,但是沒有法律規完這些行業或專利一定要由他們親自經營和執行,因而以金錢交換方式落入非土著手中,這種不勞而獲的利益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浪費,滋生更多的濫權貪污行為,如何杜絕?

其次,在政府的撥款機制裡,資助社會、文教、慈善、體育活動項目,往往需要通過某些特定機構或督導執行,結果到手的不是貨不對辦就是價格離譜,這是制度造就貪污,而且一般受益者認為這是“公家錢”且“得來全不費工夫”,往往沒人願意去揭發和追究,更助長貪腐橫行無忌。

至於一般民眾到政府部門辦事,為求速效和避開繁文縟節及官僚氣焰,施捨些賄賂,換取方便,建立長期關係,以致形成風氣。大家都見怪不怪,雖雙方都有虧錯,但制度上若能簡化程序,予民方便,官僚公正無私,誰都無機可趁,因此官僚機構制度方面的改革比取締更具體有效。

這類結構性的貪婪濫權,有人說是公共領域待遇遍低,要以“高薪養廉”來克服,因此這些年來政府連續大幅度提高公務員的薪津和福利,各個級別公職人員的待遇已和私人界相差無幾,但貪污現像依然猖獗,何故也?無他,有樣學樣而已。眼看上層人物,黨政紅人撈得風生水起,袋袋平安,還有可以向鄉親父老及國人顯耀財富和皇宮式華廈,雖有爭議都未引起反彈。乘大權在握,機會當前,又何必不拿白不拿?因為收賄致富,已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從另一方面來審視,那些被帶上法庭的大案,有頭有臉的巨頭大亨被告,以龐大的財產延聘最好的律師辯護,提控的卻是一般的政府官員,結果被法官斥為準備工夫不足,證据疵漏百出,雖上偵訊大堂,還是無功而返,徒浪費公幣。這顯示政府官員的素質問題,若不釜底抽薪,從執法興訟人才手,將永遠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結局。

箝制法令需鏟除

再從一些大項目看,例如特大型私營化項目像能源、交通、醫療、大道、橋樑等基建設施的招標,被列為官方機密,往往牽涉國家領袖等重量級人物,人民雖有疑問,也無從手。因為現有的壓制性法令如官方機密法令、煽動法令、新聞印刷法令都會成為貪污濫權者的護身符。這些法令一旦不剷除,反貪便無從有效展開。

所以我認為,反貪構想盡管完整,機制設計盡管周到,但沒有大環境、泛政策、開明制度和國民醒覺支持和配合,反貪努力的成效,路途還是遙遠的。

無論如何,308大選後催生的反貪改革,政府承認過去的機制的不足,因而朝向認真實務的方向進取,算是進步。雖會因歷史環境政治發展階段的客觀限制,成效可能不如理想,但若能落力執行,還是會有某種程度成效。倘若有再一輪的政治海嘯洗禮,而能把一切絆腳石掃個精光,這些務實的規劃便會產生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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