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帶再見,卡帶

老家拆掉重建,我下定決心把三十年來紊亂的房間弄成“酒店”客房,眼中所見只有床桌櫥櫃──不求個性,不彰顯歷史。最難處理的是三百個卡帶,從中學買起,大概也從中學終結(轉買CD),輾轉多年,因為終於在車裡裝了光碟唱機,再也播不出來,才有了捨棄的理由。分屍三處,卡帶先抽出來丟掉,再拉出歌紙和封套存念(聽過的證據),留下空空塑膠盒給姐姐拿去賣錢。

豪氣大幹一場,拎起幾包空盒一一秤過,重十公斤,可買四十元。折舊率驚人──一個卡帶算十元好了,三千大元,十多年後貶值近99%,世所罕有。可憐那位平均一天二令吉零用的中學生不知如何創下的奇蹟,如今叫垃圾佬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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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以自慰的是:回憶無價。一如吃了幾十年的飯菜也不過長了幾斤肉──事情可以這樣衡量的麼?聽歌這回事最講究生逢其時,因為流行曲只能流行一時──年輕時。都說老歌醉人,不是說老歌好(雖然要這樣說似乎也不錯),而是年華已過,醉人的是不復再有的情懷。那些情情愛愛,那些故作滄桑,如果不是年輕打底,多半都要變肉麻。

所謂經典,便是如何從肉和麻解脫出來,恍如隔世再聽也不覺臉紅。經典少有卻也無需介懷,如同愛上了一個人最後發現是錯,對於情路漫長的少年郎,再愛幾回也還有時間。況且當時我們是那麼認真專注,一個專輯十首歌幾乎都能唱全,不像今天只聽精選主打歌大拼盤(還要是翻版的)。一個卡帶聽得磁帶損掉變音,又心痛又自豪。一張張歌紙雖然多是黑白,每次翻開都有美好期待,那些介紹文案都能背得出來(我最記得昨日的浪子今日的巨星明日的傳奇,雖然現在王傑只能說是無人問津的老餅)。一邊翻開還要一邊默記歌紙摺法,免得待會塞不進卡帶盒──常要塞不進的。摺疊複摺疊,卻也是樂趣一種。若有歌詞打在封面背後的,就要怪唱片公司沒誠意。

思想起,當年那位頂著大太陽背著大書包的中學生穿過巴士站,循聲鑽進唱片行迎來五光十色四面牆,在青春痘噗滋噗滋冒長的年代,在專輯動輒賣個幾十萬張的年代,他如此貪婪地記取每個歌手的名字,記取每一首歌的前奏間奏和尾音,終於今天他把兩大抽屜的歌紙傾倒,像辛勤已久的守財奴一天夜裡躲起來怕人見著似的,把鈔票拋上散開,拋上散開那些春風少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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