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粗暴驅散集會者 黃泉安錄口供

(吉隆坡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組週一(9日)傳召部落客黃泉安,針對他於11月10日接受《半島電視台》訪問時發表警方粗暴驅散參與集會人群的言論,錄取口供。過後,黃泉安獲准離開警局。

警方已於上週五(7日)聯絡行動黨電子選戰主任黃泉安,週一下午1點15分前往商業罪案調查組助查有關事件。他是在3名代表律師哥賓星、林立迎及拉慕的陪同下現身,在場者有行動黨雪州副主席陳彼德及劉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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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未接見查案警官之前,向在場記者表示不知道警方要問他甚麼,但他是受到通知前往商業罪案調查組錄取口供。據瞭解,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111條文傳召黃泉安錄取口供。

他是在2點開始錄取口供,直至3點10分離開。他表示警方是剛開始對此案展開調查,需要數個月時間進行調查工作,但是查案警官並沒有告訴他,是否需要他再錄取口供。

警方是接獲3個非政府組織的投報,指著名部落客黃泉安涉嫌散播破壞國家及詆譭警方言論。

涉嫌詆譭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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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個非政府組織及代表分別是馬回教徒消費人協會投訴組、馬印裔回教徒協會及馬 武術協會。他們是針對黃泉安接受《半島》電視台訪問時,指警方粗暴驅散11月10日參與集會人群。

黃泉安受訪錄影片段,也被放上YouTube網站。他們聲稱,網友是在YouTube網站看到有關錄影片段,於是向該組織投訴,他們決定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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