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12月9日遊行 隆總警長:未接獲申請函

(吉隆坡訊)吉隆坡總警長拿督祖哈斯南指出,警方還未接獲律師公會針對司法問題,將於12月9日舉行“人民自由遊行”的申請函。

祖哈斯南說,凡是超過5個人或以上,沒有通過警方的批准之下,在公共場合舉行集會,已觸犯警察法令27條文(非法集會),警方有權利對付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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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說,到目前為止,還未接獲律師公會的申請函,所以不願針對此事發表太多談話。

另外,記者針對有關簡訊,指“興都權益委員會”以及“乾淨與公正選舉委員會”將會在近日內再次舉行集會一事詢問祖哈斯南時,他表示他不知情。

他說:“你們去問主辦當局。”

祖哈斯南於週二(4日)早上,在吉隆坡警察總部舉行“親切與微笑運動”推介禮時,發表上述談話。他說,這項運動在今年初已開始推行,主要是加強警方的士氣,並和公眾保持良好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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