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攝記車禍斃命 涉案馬華黨要報案

(檳城訊)《光明日報》社會新聞組攝影記者霍蘭斯週日(2日)晚上發生車禍身亡,涉案的轎車司機為檳州馬華黨要陳來福。後者週一(3日)早上在親友的陪同下,已前往東北區總警局交警組報案。警方已展開行動,調查這宗車禍的始末。

這宗奪命車禍在週日晚上7點多發生。43歲的霍蘭斯是在前往醫院採訪途中發生車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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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斯蘭騎摩多途經柑仔園蜆油站前面時,和陳來福駕駛的馬賽迪發生碰撞。霍蘭斯被救護車送進檳城醫院急救後身亡,告別他服務了十多年的報業生涯。

噩耗傳開後,霍斯蘭的親友紛紛趕到醫院,《光明日報》首席執行員容耀群、高級經理黃喜光和編輯主任王乃裕等同事,還有大批同業都前往醫院慰問家屬。

涉禍黨要拒談論

霍斯蘭遺下妻子和3名4至13歲的孩子。家屬已在週日晚上11點多,將他的遺體領出,靈堂設在發林住家供親友瞻仰遺容。他週一下午3點半舉殯,安葬在青年公園旁的墓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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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斯蘭是於2002年4月加入《光明日報》,之前曾在《星報》和《太陽報》服務,是一名資深報人。霍斯蘭是北馬唯一在華文報任職的印裔攝影記者,與同事相處融洽,是一位表現出色的攝影記者。

另一方面,陳來福接受電話訪問時說,他不想多談這起車禍。他已經報案,一切交由警方處理。“無論誰對誰錯,我的內心都很痛苦。”

東北區警區主任阿占指出,警方已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展開調查,至於車禍肇因則有待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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