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食物飲料費用 警衛團值勤只獲6元津貼

(吉隆坡訊)國內事務部副部長拿督陳財和否認志願警衛團成員在逮捕一名非法外勞後,可獲得80令吉津貼。實際上,每名成員值勤時只獲得6令吉的津貼。

他說,由於志願警衛團成員本身都有工作,當他們值勤時,將失去賺錢的機會,因此,該部決定讓值勤的成員獲得6令吉的津貼,充當食物、飲料及交通的補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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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三(21日)在國會走廊接受記者的詢問時表示,在2005年,該部在津貼志願警衛團成員的花費共18萬9204令吉;去年是37萬2480令吉。

“今年的第一季,志願警衛團的津貼是3萬1740令吉。”

他表示,2005年、2006年及今年第一季,分別有8244名、2萬5045名及9691名的非法外勞被逮捕。

另一方面,陳財和說,從2002年8月1日至今,共有186名僱主涉嫌僱傭非法外勞而被控上法庭,法庭已對其中63起案件作出裁決,罰款總額達10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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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在1963移民局法令(修改於2002年)之下,若發現僱主聘請非法外勞,將被罰款1萬至5萬令吉。

“若僱主僱傭超過5名非法外勞,僱主可被判監禁6個月至5年,或被鞭笞不超過6下,但至今,還未有僱主在此法令下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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