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安安命案 醫生:他漏夜撥電求醫 “被告指洗碗時弄傷手”

(芙蓉訊)馬青中委兼芙蓉市議員馬安安謀殺案週三(21日)續審時,第七名證人即診所醫生克利迪指出,被告楊昭利曾於2004年7月17日向他求醫,當時楊昭利的右手和左手的食指及中指皆有受傷。

克利迪(58歲)在副檢察司法麗查的引導下供證說,他清楚記得2004年7月17日,楊昭利漏夜撥電向他求醫,他在睡夢中被電話驚醒後,讓楊昭利進入診所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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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當時診所沒有其他顧客,而且病歷卡也清楚寫著楊昭利曾到診所求醫,只是事隔幾年,他記不得楊昭利當時穿甚麼衣服來求醫。

“我曾問他是如何弄傷雙手的,他說是在餐館洗碗時不小心弄傷。”

被告三弟供證表現緊張

此外,第八證人即楊昭利的三弟楊昭來(譯音,22歲)供證時因為緊張,對副檢查司法麗查所提出的疑問都說“不記得”。最終,控方讓楊昭來重讀當年警方向他錄取的口供書,讓他恢復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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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昭來指出,當年他在一間位於新那旺的摩多店維修摩多。他與二哥楊昭利分開住,所以他不清楚楊昭利的動向。

副檢察司問:2004年7月17日,你是否見過楊昭利平常駕駛的轎車?

楊昭來答:當晚我放工回家見過二哥(楊昭利)的轎車,我還問幼弟楊昭豪為何二哥的車會放在家中,幼弟說二哥去旅行,所以把車暫時放在家。

楊昭來也說,2004年7月21日,他隨同父母上吉隆坡找二哥時,他並沒有追問二哥如何弄傷雙手。同一天晚上,家人見了二哥後就回芙蓉。

第九證人為楊昭利的幼弟楊昭豪(譯音,20歲)披露,2004年7月17日清晨7點,二哥曾吩咐他去芙蓉14樓組屋的停車場,在草堆裡尋獲車鑰匙,再把二哥的轎車駕回家停放。

“二哥沒有對我說為何要把車駕回家里放,除了駕車以外,二哥沒有吩咐我幫他做其他事情。我也是在2004年7月21日隨父母上吉隆坡找二哥,才見到二哥。”

馬安安謀殺案仍有4名證人待傳召,他們是化驗師、法醫、查案官及一名公眾。芙蓉高庭法官拿督蘇來曼諭令案展5月24及25日續審。

助被告打官司

卡巴星坐輪椅抗辯

被告楊昭利的辯護律師卡巴星,週三精神奕奕坐著輪椅到芙蓉高庭為他抗辯。卡巴星與兒子助手蘭卡巴星抵達時,楊昭利的父母及養母迫不及待,籲請卡巴星儘量協助兒子打這一場官司。

被告養母落淚

在庭內,楊昭利在犯人欄內不時回頭望親友,楊昭利的生母及養母見到楊昭利時也不禁落淚。

現年24歲的被告楊昭利,被控於2004年7月17日凌晨12點半至清晨6點38分,在芙蓉奧克蘭商業區一間茶餐室外,致死一名男子馬安安,抵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罪成的唯一刑罰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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