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發生車禍哪需索賠償? 燒焊工人疑遭盜用身份

(新山訊)51歲的燒焊工人投訴,有人冒用他的身份及車子資料,報假案指他發生車禍。事隔3年,他為車子投保的保險公司收到索償的信函,導致他可能蒙受不白之冤。

住在馬西長春山莊的關德明說,他於2004年1月到過吉隆坡,回途在柔佛古來一帶發生車禍。他的車子撞上前方的轎車,保險公司賠償了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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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總部沒車禍記錄

關德明懷疑可能是因為這次的索償,令他的身份及汽車資料外泄,遭人盜用。

他說,今年1月17日他收到保險公司來函,指他於2004年4月28日在雪蘭莪州梳邦再也發生車禍。由於根本沒有這回事,他便把信函交給保險代理,讓代理與總公司聯絡。可是,保險公司之後又傳來一張報案紙,指他曾在當地交警局報案。

他週二(20日)在記者會上,拿出了他手抄的工作記錄簿,證明他當天在新加坡工作,車子則停在新山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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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報案紙疑點重重,雖然寫的是我的名字、身份證號碼和住址,但沒有註明我的路稅及汽車保險號碼,而且報案紙上也沒有我的簽名,以及接受報案警官的簽名。”

他說,他向保險公司要求查看車禍後拍下的照片,但保險公司卻說沒有照片。

“我叫弟弟到發出報案紙的梳邦再也交警局瞭解情況,發現這間交警局是在2005年1月才開始運作的。也就是說,‘車禍’發生當天,根本就沒有這間交警局。”

他說,弟弟後來也到交警總部查明這起案件,證實根本沒有這起案件的記錄。針對這起事件,他已於3月7日向警方報案。

烏達新鎮馬華支會主席鄭志文說,他將寫信給保險公司暫緩發出賠償金,直到查出真相為止。此外,他也將透過馬華的律師,起訴向關德明索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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