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局:免步泰國後塵 不用吋半網尾,海產會絕種

(怡保訊)霹雪漁民針對吋半網尾條例罷海事件,霹靂州漁業局局長沙里漢勸告漁民,吋半網尾條例在1967年漁業局條例中已經存在,只是執法人員遲至1985年才執行。隨著漁業局在2004年發現大馬海產出現銳減的跡象,執法人員不得不嚴厲進行取締。

不過,對於海產減少的數量,沙里漢聲言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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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已經面臨海產絕種的問題,如果漁民繼續使用不合規定的漁網捕捉漁蝦,必定造成大量海產死亡。這是保護海產的時刻,我們必須嚴厲執法,不然,大馬將步上泰國的後塵。”

沙里漢說,這是嚴重的問題。漁民過去使用1.2吋(28毫米)或更小的漁網作業,才造成蝦苗與魚苗死亡。經過漁業局研究,證實吋半網尾最合適漁民使用。

沙里漢週一在布特拉再也出席一項會議中途,接受《光明日報》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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