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起獲爆竹‧5商販被捕

(登嘉樓‧瓜拉登嘉樓)警方週四(18日)分別逮捕5名販賣煙火的商人,他們的年齡介於18至52歲。

登州刑事調查組副總監凱里阿拉薩指出,警方先在甘榜馬尼一住家內起獲14袋球狀爆竹、兩袋蛋形爆竹、兩袋樽形爆竹以及30盒火柴爆竹,並逮捕一名涉嫌利用自己住家囤貨及售賣煙火爆竹的52歲男子。

Advertisement

較後,警方在吉蘭丹路位於6英里巴剎的齋戒月攤位,發現3個攤位共藏有189包爆竹及煙火,逮捕了涉嫌非法售賣爆竹和煙火的4名男子,他們年齡介於18至23歲。嫌犯們目前在登州警察局接受進一步調查。

凱里表勸告市民勿以身試法,企圖涉嫌買賣爆竹和煙火,因為沒有執照售賣以上物品將屬犯法的行為,觸犯法律者將可在1957年爆炸法令第8條文下展開調查,一旦罪成,涉及案件者將面對最高5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