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臣:具恐嚇作用‧“內安令是人妖法令”

(吉打‧亞羅士打)民聯吉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占形容,帶著威脅及恐嚇作用的內安法令是“人妖法令” (Undang-undang Pondan),因為該法令表面看來是法令,但卻不應該成為法令,就好像一名男性喜歡作女性打扮,最終變成人妖(Pondan)。

他說,這項法令早已被英國政府棄用,它不應該再存在於共和聯邦國家,所以他才會形容內安法令為不是法令的法令。

Advertisement

他指出,這項對人民極不公平,沒有法庭程序,沒有公開審訊即可把一個人捉進監牢的法令,大馬政府不應該繼續延用。

他今日(週三,17日)出席吉州行政議會後,針對政府最近引用內安法令扣捕幾個人的事項發表談話,他指出,既然英國政府已把這項法令廢除,那麼承襲英國法律的大馬,也應該與英國同步,把上述法令廢除。

阿茲占強調,大馬已從英國人手中得到一套非常完整的法律,大馬政府可以應用各項法律條文來懲治犯下各項罪行的人民,正規的法律已足夠應用,為何政府還要把代表著不民主及不公平的內安法令保留。

他指出,吉州政府將支持反內安法令組織的行動,向中央政府施壓以廢除這項已過時的法令。

ADVERTISEMENT

揭前朝非官員任董事領薪

吉大臣:平白損失19.7萬

阿茲占披露,吉州政府已收集3名前朝高官身邊紅人涉及貪污的資料,他們並不是官員,卻被委任為州政府子公司的董事成員,每月從領取2000令吉薪金,州政府將在近日內報警及向州反貪污局投報。

他指出,這3個人並不是有關公司的職員,但卻在2004年12月至2008年3月之間,以薪金制方式每月領薪。這種舞弊管理的情況,讓州政府平白損失19萬7000令吉。

他說,他在仍未報警及投報反貪污局之前公布這事項,主要是因為一旦有關案件交給反貪污局,他就不可以再向外透露任何詳情。

至於上述3個人的身份,他表示,上述3個人並非政府官員,也不是公務員,不過卻是前朝政府高官身邊的紅人。他相信,上述人士是靠一些高官得到好處。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