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措施擴展各州 6月1日起違例者罰

(布城18日訊)從6月1日起,國家固體廢料管理局將會對在去年9月就已實行居家固體垃圾分類措施的州屬如玻璃市、吉打、彭亨、吉隆坡和布城、森美蘭、馬六甲和柔佛州的住家展開執法行動,任何未執行垃圾分類的人士可被罰款,初犯罰款介於50至100令吉。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達蘭說,有地的產業的初犯罰款是50令吉,再犯是100令吉,第三次犯錯的罰款可高達500令吉,至於高樓建築的罰款則由管理層負責,初犯是100令吉,再犯是200令吉,第三次是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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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局已在去年9月1日就已實行固體廢料分類醒覺運動,他希望去年的運動能讓人民更加醒覺和開始動手做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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