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月入逾4千 網絡業者明年起繳稅
(吉隆坡17日訊)明年起,所有經營網上生意的業者,只要月入超過4000令吉就必須繳稅。
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莫哈末伊爾旺宣布,所有月入4000令吉以上的網絡生意業者,包括駕駛網絡召車服務“優步”(Uber)的司機及其他在網絡與社交媒體經營各類生意的業者,只要達到可征稅收入條件,明年起就得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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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於今日出席“2016年公共服務論壇─亞洲金融轉型與經濟成長”後說,隨著在網上經營生意的人越來越多,一些經營網店的業者,或駕駛優步的民眾,每個月可以賺取高達4000令吉,而這都是可以被徵稅的收入。
“如果政府放任網絡商業而不徵稅,國家將蒙受大筆稅收損失。”
伊爾旺基於財政部目前正與內陸稅收局、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等相關單位研究徵稅制度與細節,表示他無法於現階段回答記者更詳細的提問。
他希望可以於明年落實這項新的徵稅制度,向達到一定收入的網絡生意業者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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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網店經營者,或兼職網店/網站服務業者的收入是無需繳稅。
伊爾旺說,政府朝向落實網絡商家必須向公司委員會(SSM)註冊,以便讓政府可以掌握數據資料,也讓政府可以向他們徵稅。
他說,經營網店及從網上賺錢者的可徵稅收入,應該與目前的徵稅制度相同。
“政府預料有20%商家是在網上賺錢,未來將會有更多商家轉向網絡經營,這是趨勢,因此政府將會制定策略來向網絡生意業者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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