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官指邱震華 當仲介賺80萬佣金
(吉隆坡16日訊)反貪污委員會調查官告訴法庭,吉隆坡警方前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邱震華於2008年至2013年期間,在從事房產中介時賺取80萬令吉的佣金。
“邱震華沒有申報3年前的96萬1500令吉佣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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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出庭供證的反貪污委員會調查官莫哈末菲道斯(30歲),今日在進入第三天審訊中,接受邱震華辯護律師拿督吉丹蘭盤問時,如此揭露。
莫哈末菲道斯說,邱震華在錄取口供時,提及出售兩個位於柔佛依斯甘達的公寓單位,並從中賺取3萬令吉的佣金。
他說,邱震華在錄取口供時,也有向反貪污委員會提供房屋買家的名字及聯絡號碼。
隨後,吉丹蘭提問菲道斯,反貪污委員會在向邱震華錄取口供時,內容沒有涉及貪污活動,他回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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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道斯說,反貪污委員會約於2015年年杪完成對邱震華的調查。
針對整個案件的調查細節,菲道斯多次以不記得或不確定作出回應, 包括財產申報表格不完整,沒有年收入的欄目。
詢及財產申報表中應用的一些字眼,如“devise”的意思時,菲道斯也表示不確定,以致法官索海妮忍不住提醒他要詳細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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