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圖赴敘支持IS ‧女教師判入獄2年

(吉隆坡29日訊)一名宗教幼兒園女教師今日承認在2年前企圖入境敘利亞以支持哈里發國(IS),結果被判入獄2年。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在下判時說,我國已將“哈里發國”列為恐怖組織,而涉及恐怖活動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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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46歲的被告納扎杜斯瑪說:“妳很幸運,因為妳只是試圖飛往敘利亞支持哈里發國,還未真正實行,不然,妳的刑罰將會更重。”

他判處被告入獄2年,從被捕日2014年10月13日算起。

被告的丈夫阿米爾阿茲蘭(50歲,幼教助理)也在相同罪名下被控,高庭已於週二(26日)判處他入獄2年。

被告納扎杜斯瑪被控於2014年10月13日約晚上10時50分,在沙亞南第7區一間餐館內,被發現已購買了機票飛往土耳其的伊斯坦堡,試圖向哈里發國提供支持,並通過伊斯坦堡入境敘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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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與刑事法典第511條文同讀),並可在刑事法典第130J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最高監禁30年,或罰款,以及被充公任何一切將用作支持上述罪行的財產。

向家人表明想參與IS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4年8月期間透過YouTube網站觀看多部有關哈里發國以及號召穆斯林移居敘利亞的視頻,並向丈夫及兩名孩子表示想前往敘利亞,參與哈里發國。

被告在朋友的介紹下結識數名男子,以進一步了解更多有關哈里發國的資訊,以及赴敘利亞前的準備工作、可面對的風險等。

被告在2014年9月25日以2843令吉購買於2014年10月15日飛往迪拜的機票,再從迪拜入境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的機票,隨後又再以7500令吉購買從伊斯坦布爾入境敘利亞的機票。

主控官莫哈末諾丁副檢察司認為,基於恐怖活動日漸猖獗,法庭應重罰被告以讓被告從中吸取教訓,同時達到警戒大眾的作用。

被告的代表律師法利達說,被告與丈夫育有4名子女,同時也是一名初犯,希望法庭可從輕發落,以讓她早日與家人團聚。(C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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