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13食材列統制品‧ 中國大蒜8元1kg

(吉隆坡27日訊)隨著農曆新年將至,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將華人過節必備的13種食材列為佳節統製品,以防無良商家謀取暴利;其中中國進口大蒜的頂價漲幅最高,較去年農曆新年高出了每公斤3令吉;至於團圓飯上絕對少不了的豬肉,只有生豬的頂價上調了40仙,豬腩肉及五花肉則保持不變。

貿消部部長拿督韓沙再努丁今天因剛完成眼疾手術,遂配戴墨鏡主持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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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明,中國大蒜漲幅最高是因為大蒜在全球各地的農曆新年期間需求量增加,因此出現上述漲幅。

生豬頂價上調40仙

“其實在這些統製品中,除了中國大蒜,雞蛋的頂價也下調了,這說明我們是以合理的價格設定頂價。”

根據貿消部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農曆新年,中國進口大蒜在西馬(玻璃市及吉打除外)的零售頂價是每公斤5令吉,去年開齋節則是6令吉,惟到了今年的農曆新年後,就上調至8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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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了豬腩肉及五花肉的零售頂價和去年同樣,分別為每公斤24及16令吉之外,生豬的頂價則從去年的每公斤8令吉漲至8令吉40仙。

韓沙再努丁聲稱,今年農曆新年的13種統製品和去年一樣,即包括生雞、標準淨雞(有內臟、雞頭和雞腳)、超級淨雞(無內臟、雞頭及雞腳)、A/B/C等級雞蛋、中國及印尼進口包菜(北京包菜除外)、中國大蒜、白鯧魚、大白蝦、生豬、豬腩肉及五花肉。

他強調,從2月3至14日期間(12天),統製品的出售價格絕不能超出該部所設定的頂價,且統製品的價格標籤須以粉紅色為區別。

“貿消部約2000名執法官員將在人潮地點,如公共巴剎、早市及夜市展開突擊檢查,以免有消費者被無良商家伺機謀取暴利,並確保消費者以合理價格購得佳節必需品。”(TKM)

沒粉紅色標籤罰款萬元

韓沙再努丁指出,在《2011年價格統制及反暴利法令》之下,佳節統制品沒有粉紅色價格標籤的商家,將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5000令吉罰單;違例公司則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最高1萬令吉罰單。

他續指,凡以超過頂價出售佳節統制品的商家,將面對高達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或最高5萬令吉罰單;違例公司則會面對最高50萬令吉罰款,或最高25萬令吉罰單。

他補充,受限於統製品價格的包括納閩直轄區、半島89個縣區,及沙巴和砂拉越的27及32個縣區。

他呼籲公眾,若發現有商家違法,消費者可撥打一個馬來西亞傳呼中心(1MOCC)熱線03-80008000、免付費電話1-800-886-800投訴;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簡訊:KPDNKK ADUAN<投訴詳情>至15888;或前往貿消部分局投訴。(T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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