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複製車非法上路‧交局特別部隊起506輛

(吉打.本同9日訊)全國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指出,該局成立特別部隊取締在新加坡報廢後進入我國的“複製車”,至今已起獲506輛。他相信仍有約3000輛複製車在路上行駛。

他說,該部隊共有25名受過特別訓練的隊員,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可以分辨車輛是原裝或複製車,同時也會到全國走動,與反貪委員會聯手展開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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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邁今早在本同主持2016年陸路交通局活動“Jom JPJ”推介禮後,在記者會上強調,不法集團把只獲准使用10年就須報廢的新加坡車輛運入我國,再以比市價便宜的價格轉售給國內買主。

3萬令吉買到複製車

“不法集團冒用假車險及路稅欺騙買主。但有部分買主明知是複製車,卻因貪小便宜,寧願冒險照買不誤。一些車輛國內市價是10萬令吉,買主只需兩、三萬令吉便可向不法集團購得。”

他說,購買複製車不但違反1987年陸路交通局法令,也帶來高風險,因沒獲保險公司保障,一旦發生意外,便不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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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及,登嘉樓、吉蘭丹、霹靂及森美蘭是國內最多複製車被取締的州屬,也是當局鎖定為受關注的州屬。

“同時,本局發現被取締的複製車款當中,以本田Odyssey最多。”

女司機駕複製車被捕

當天早上約10時30分,陸路交通局執法官員在本同蘇卡瑪里路攔截了一輛冒用柔佛州註冊車牌的白色本田Odyssey複製車,並當場扣查一名約40歲女司機。

據悉,該名女司機向官員聲稱是透過友人購買該輛車。當時她開著該輛車在上述路段,準備駛向雙溪甸的方向時被截停,車上也載有4名孩童。

依斯邁說,該輛因冒用假路稅及安裝青色的車電箱,一眼就被執法官員識破為“複製車”,並向女司機展開進一步調查。

取締越界泰南客貨車

詢及黑木山德士司機申訴泰南客貨車依舊載客川行馬泰兩國而影響生計,陸路交通局是否有採取任何應對措施一事時,依斯邁強調,當局不允許泰南客貨車業者載客川行馬泰兩國,否則已違反法律,將被當局取締。

“泰南客貨車業者只能把乘客載到泰國邊境,或把乘客交由黑木山德士載往我國各地。”

他補充,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將繼續加強執法,一旦發現泰南客貨車載客川行馬泰,便會採取對付行動。

出席者包括陸路交通局吉打州主任阿米爾及巫統本同區國會議員拿督奧曼阿都等人。

新聞背景

比市價低3倍 獅城報銷車運馬出售

不法集團通過“借屍還魂”手法,將新加坡報銷車私運入大馬,並以低於市價3倍,或介於2萬至5萬令吉的價格脫手。

走私集團先把新加坡報銷車運入大馬,然後再賣給本地買家,並使用大馬已報廢汽車的註冊號碼及路稅,讓這些報銷車可以在大馬行駛,但報銷車的車身底盤號碼(Nombor Chasis)及引擎號碼卻和已報廢汽車的資料不一樣。

不法之徒也利用本地報廢的馬賽地的資料作為走私馬賽地轎車的“新身份”。有些人認為,以低價購買豪華房車超值,所以,雖然他們知道房車不合法,仍掏錢買車。

不過,如果沒有獲得當局的特別准許,新加坡報銷車是被禁止入口大馬,萬一這些走私轎車發生意外,車主恐將無法獲得保障,若有關車輛曾涉及罪案或違反交通規則,購車者也將因此受到牽連。

根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刑事法典》及《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車主或買車者將被視為製造假文件的共犯。

根據反貪會法令,偽造汽車文件的人士一旦被定罪,將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罰款及兩者兼施,而涉及者也可在刑事法典下被控,胥視總檢察署的決定。

2015年4月,陸路交通局和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曾聯手偵破一個走私新加坡報廢車集團,並充公市價總值約1300萬令吉的153輛來自新加坡的豪華房車,以及逮捕10名本地人。

根據反貪會情報組說,走私集團不但公然在臉書或網站發售從新加坡私運來馬的豪華房車,同時還在網上清楚註明有關車輛屬於獅城報銷車,且不能在本地合法出售,雖然如此,仍有不少民眾冒險購買。

走私集團要求買主以現金交易,一旦有買家聯絡他們,他們就會馬上關閉網站,並另開新網站招客,相信此舉是為了掩人耳目,避免讓執法當局查獲不法集團的運作方式。

為了把出售新加坡報銷車的不法集團連根拔起,從去年6月1日開始,陸交局將和汽車保險公司及電腦驗車中心的電腦系統連線,陸交局將可迅速查出哪一輛車的資料屬盜用資料,藉此防止不法集團盜用報廢車資料充作獅城報銷車的“新身份”。

獅城報銷車只能在大馬行駛一年,一旦報銷車的假路稅到期,車主將無法更新保險和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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