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摒棄“異中求同”原則 希盟3黨簽協議

(沙亞南9日訊)為成立一個團結、進步及強大的政治聯盟,並依據聯邦憲法維護及團結各族人民,由人民公正黨、民主行動黨及國家誠信黨組成的希望聯盟終於今日簽署“希望聯盟協議”。

希望聯盟3黨領袖在這項全新協議下,同意摒棄“異中求同”的原則,而所作的任何決定都必須建立在共識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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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聯盟協議共有7個章節,即:共同決策、建立政治團結性、糾紛處理、共同政綱、選舉運作、在政府及反對黨中的運作,以及結盟的有效性。

在儀式上,先是由公正黨總秘書拉菲茲、行動黨組織秘書陸兆福和誠信黨組織秘書蘇海山闡述協議內容,然後才由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旺阿茲莎、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和誠信黨主席莫哈末沙布代表各自的政黨簽署協議。

拉菲茲指出,在第一次召開的黨主席理事會會議中催生的希望聯盟協議是3黨堅守的原則與指引,闡明3黨之間的關係與決策原則。

他強調,這項馬來西亞史上首個類似的協議,不是合約或法律條文,而是3黨政治成熟的一種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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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項協議將可以作為人民對希望聯盟的原則與方式作出審判的一個參考。

“有了希望聯盟協議,不只是黨領袖,就連人民也可以深入瞭解,當誤會產生時,希望聯盟應該使用的原則與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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