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掉主辦商半截耳‧經理監2年半3鞭
(新加坡4日訊)43歲冰塊制造商經理不滿活動主辦商說了一句:“你不高興,可以去向你老板投訴”,竟硬生生咬掉對方半截左耳,結果於今早被判坐牢兩年半,外加鞭打3下。
被告陳偉勇案發時是新加坡一家冰塊制造商的分銷經理,他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前年9月15日下午3時15分,于濱海灣堤壩(Marina Barrage)蓄意重傷活動主辦公司董事鄧騰耀(34歲)。他今早認罪,被判坐牢兩年半,外加鞭打3下。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前一天,為一場夜間馬拉鬆活動送冰塊,不過卻被職員指他送錯冰塊。被告為此不開心。
到了隔天下午3時15分,被告在馬拉鬆結束後,要取回冰桶,但發現裡頭剩餘的冰塊沒有清掉。被告向活動主辦公司董事投訴,但對方竟回一句“你不高興,可以去向你老板投訴。”
被告為此激怒,結果與對方發生口角。被告找公司董事單挑,抓著對方肩膀,並咬掉對方左耳。
有3名男子見狀,立刻將被告與公司董事分開。(人名譯音)
動2次手術 耳朵仍變形
公司董事入院後動了兩次手術,不過耳朵還是變形,永久性毀容。
公司董事受傷入院,並分兩個階段接受耳朵重組手術。他前後花了8209.5新元動手術,但左耳還是變形,留下傷痕,並永久性毀容。
被告事後給予對方2000新元賠償。
30小時沒睡 脾氣暴躁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之前因30個小時沒睡覺,因此脾氣暴躁,誤以為對方那句話有侮辱性,因此才會犯罪。
控方指被告有多個吸毒案底,2011年出獄後就不再幹案,求法官判他坐牢兩年半至三年半。
不過被告代表律師黃守晃說,被告雖有案底,但不是個暴力的人。
律師也說被告薪水有4400新元,除了要照顧妻子,還要養育一對子女。
法官表示他看了傷者的照片,幾乎半截耳朵被咬斷,指被告行為如野獸,因此有必要給予他阻嚇性懲罰。
家屬:做錯事應受罰
被告弟弟陳先生(42歲,德士司機)認為,做錯事確實應該受罰,他慶幸法官沒有重判,“我們一家人會支持他,等他出獄。”
陳先生說,待被告出獄的同時,自己也會盡力幫助被告一家。
“哥哥之前有儲蓄,加上大嫂的收入,生活還過得去,我也會幫忙哥哥一家,怎麼說都只有這麼一個哥哥。”
被告育有兩名子女,陳先生希望通過這件事,提醒孩子們做錯事要承擔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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