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國會會議‧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三讀通過
(吉隆坡3日訊)備受爭議的2015年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今日經過約7小時的激烈辯論後,在國會下議院以聲浪表決的方式三讀通過。
早前,國會下議院以107張支持票和74張反對票二讀通過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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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旦進行二讀總結時說,法案闡明,國家安全理事會不是宣布緊急狀態,而是頒布安全區,例如沙巴東部安全指揮區。首相可在該理事會的勸告下,針對大馬境內特定地區頒布為安全區(Security Area)。
“一旦發現我國某個地區的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或嚴重危害公眾或國家經濟或重要的基礎建設,首相可以在該理事會的勸告下,將上述地區宣布為安全區。”
他說,首相須在憲報上頒布,並盡快提呈國會通過,而每次的期限不可超過6個月。
他指出,該部已經就該法案諮詢總檢察長,而後者也指該法案並沒有違反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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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針對保安部隊可以在沒有庭令的情況下展開逮捕行動,並沒有涉及濫權。當保安部隊逮捕嫌犯後,必須送到臨近警局。
他強調,法案並沒有搶奪國家元首頒布緊急狀態的權力,並駁斥指該法令賦予首相更大權力的說法。
國家安全理事會成員如下
1.首相為理事會主席
2.副首相為理事會副主席
3.負責國防事務的部長
4.負責國內事務的部長
5.負責通訊與多媒體的部長
6.政府首席秘書
7.國防衛隊首長
8.全國總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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