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清新劑多賺2令吉83仙 商家被罰5萬令吉。
(芙蓉4日訊)一家商場提高空氣清新劑的售價,每瓶的利潤多賺2令吉83仙,森州貿消局取締並提控商場負責人,負責人罪認後被罰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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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控的淡邊商場於今年5月11日下午3時10分,把每瓶180克的空氣清新劑售價從8令吉90仙提高至11令吉,淨利潤從1令吉83仙增至4令吉21仙,額外賺取了2令吉83仙的盈利,因而抵觸2011年價格統制及反暴利法令14(1)條文(不合理牟取暴利)。
淡邊商場負責人賴春萊(譯音,66歲)今日在律師周振超陪同下,向芙蓉地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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