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對付網媒難阻揭醜聞 ‧更讓人確信隱瞞事情

(檳城訊)檳州首席部長兼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說,行動黨譴責內政部長最新對付財經週刊《The Edge》的行動。在互聯網及網絡媒體興起的時代,打擊媒體集團再也阻止不了人們揭發貪污醜聞,這不但無法減輕首相納吉的沮喪,反對製造一種印象,讓公眾更加“確信”首相隱瞞了某些事。

林冠英週五發表文告說,與其對付揭發這些金融醜聞的《The Edge》,內政部長阿末扎希應該以同等的積極度及熱誠,來對付那些需要為420億一馬公司醜聞負起責任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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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內政部長兩天前發出信函給《The Edge》,要求他們7天內解釋為何“刊登了有關一馬公司的錯誤消息”不需在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下被對付。最讓人震驚的是,當局不但沒有指出《The Edge》哪一篇文章有問題因為遭當局要求解釋信,也沒有說明《The Edge》犯了什麼錯,阿末輕率地回答說,《The Edge》應該知道他們哪一篇文章被內政部認為有錯。

“這是內政部長最不負責的態度,身為部長的他有責任維護公信力及法治,如今他等同於違背公共誠信及背判法治概念。”

“當他無法中立及獨立,這就是違背公共誠信,按他那種‘犯錯’的廣泛定義,也可以用來對付刊登虛假報導的巫統控制媒體如《新海峽時報》、《前鋒報》及《每日新聞》,他們也刊登了針對檳州政府的謊言及虛假消息,特別是常把2008年之前國陣政府所造成的問題,一籃子把責任全都推諉給檳州政府。”

“這種雙重標準及選擇性檢舉,因當局對基本法治原則的侵犯及背叛而惡化,法律規定犯法的人必須清楚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如果當局沒有特別指出特定的一馬公司醜聞報道或文章,《The Edge》怎樣知道他們哪一條新聞寫錯了,或者他們犯了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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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林冠英促請首相納吉針對《華爾街日報》的報導作出回應,否則他必須辭去首相職位。

林冠英建議納吉針對有關報導到美國起訴該報章,因為這不只令人震驚,在大馬這更是史無前例,這是第一次直接涉及一名首相。

他強調,如果納吉無法解釋,基於此案的嚴重,他將首次以行動黨秘書長的身份,開腔促請納吉下台。

他說,大馬過去的五任首相都未曾涉及這種事,這次情況太嚴重了,納吉必須作出解釋。(T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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